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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JSZC-320113-QZDG-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07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QZDG-C2024-0005
项目名称: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万元,超过此价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长江入河排口溯源及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
方式:1、现场领购(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在线购标(文件获取须提供以下材料:公告附件表打印填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通过邮件方式(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电子邮箱:2068841442@qq.com)将电子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0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届时请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出席磋商会议)
五、开启
时间:2024-05-07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有关本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及“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文件附件或宁财购通[2021]5号文件),不再需要提供第(1)至(5)项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①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②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栖霞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红枫街21号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勤泽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常发广场2号商务楼520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2585307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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