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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拟对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质的和有意愿的单位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工程
(二)招选人: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三)其他:其他
二、比选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地点: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马龙山以南,石长路(旅游文化长廊)以东。
(二)比选范围:合肥市滨湖雅园项目一期边坡支护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9#楼北侧至7#楼西南侧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具体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场地土石方开挖、外运、平整、回填(弃土石场地、土源采购地及运距自行考虑,费用自理),施工范围内的桩基工程、大体积砼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所需的专家论证费用,桩基等检测费用,需配合做好沉降观测点的预埋,同时需考虑施工时涉及的苗木清偿及周边村民沟通协调等全部费用,现场三通一平及用水用电等费用,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需发生的费用均在本次比选范围内。
(三)工作要求:
1、根据招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图纸、地勘报告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参选人结合自身经营情况,需综合考虑相关专家评审费,工程检测费及周边村民沟通协调费、清苗补偿费、三通一平及水电费等,中标后量、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予调整。
2、参选人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费用等由参选人自理,后期不因现场任何条件而调整价格。
(四)工期要求:不大于9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签发的开工日期起算,期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价格。
(五)其他: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以上规范或标准不一致时,按最高严格者执行,质量标准“合格”。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同时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
上资质。
2.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需有甲方盖章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指工程施工范围包含挡土墙工程施工或桩基工程施工)。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
(四)各参选单位之间不得有关联关系。如在开标过程中招选人发现各参选单位之间有关联关系,则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均作废标处理。(评标专家开标现场线上查询)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600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银行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1、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扫描件须附于投标文件中。
2、参选单位保证金汇款账号(通过转账方式的,需备注单位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
名称: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账号:225008955851000002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曙光路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2MA8NY2E616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华光社区八桥路19号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
(四)参选单位汇出账号必须是参选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
(五)因参选人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其后果自负。
(六)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  60000元),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若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所投标段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投标段未收到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所投标段保证金未到账。
备注: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若发现参选单位有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招选人有权对该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将其单位弄虚作假的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
参选报价说明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943844.01  元,参选人的报价高于采购单位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按废标处理。
(二)中选单位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向招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转账(电汇)、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中标价金额的10%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  合肥 市行政区域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验收合格通过后(按照报价清单、方案内容进行验收),返还履约保证金总额剩余的100%。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特殊说明
预中选候选人需参加招选人组织的廉政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得签订合同。如有需要,招选人可对预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查(投标文件中涉及的主要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业绩合同等),预中选候选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如有需要)、拒绝约谈、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企业中标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参选人根据招选人的比选文件、图纸、地勘报告、工程量清单以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经营情况以及材料价格波动等所有风险进行综合报价,包括完成活动一切工作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选,中选的量、价不作任何调整。
2.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水电费(按结算价的7‰计)、利润、税金(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一切风险等全费用。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等价格不因市场价格的涨跌而调整合同价款。严禁将活动转包及违法分包。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在(2024年5月24日上午12:00前)书面提出(涉及工程量的疑问应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书,没有提供工程量计算书的工程量疑问不予答疑修改);工程量误差在±5%(含)以内的不予调整,±5%以外的将由招标人核算工程量并在答疑后明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编制合理。中标后,投标人应按其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者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签证及索赔。
4.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的40%收取,在合同签订前由投标人支付给编制单位,中标人不予支付的,将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取消中选资格。
六、参选文件的组成、签署(参选文件每一面都必须盖公章,未按要求盖公章的均为废标)
(一)资格审核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比选文件“三、参选人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如有)
5、其他:/
(二)技术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依据评标办法中“技术标评审”细则提供资料。
(三)商务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如授权委托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函。
七、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一)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二)本合同价款为   固定总价   合同。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水电费(按结算价的7‰计,招标人仅在场地界限周边提供一处接驳点,场地内的管、线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利润、税金(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一切风险等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19#楼北侧至7#楼西南侧的边坡支护工程施工,具体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场地土石方开挖、外运、平整、回填(弃土石场地、土源采购地及运距自行考虑,费用自理),施工范围内的桩基工程施工、大体积砼工程施工、施工时涉及的苗木清偿及周边村民沟通协调等全部费用。同时需综合考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所有专家论证费用、桩基等检测费用、现场三通一平及用水用电费用(该费用不单独列项,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报价中),需配合做好沉降观测点的预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需发生的费用均在本次比选范围内。
本工程除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外(该部分工程量需按照甲方签证管理制度签字办理完成后方可计取,中标后全费用中标单价不予调整),其余分部分项工程的量、价在中标后均不予调整。
(四)付款方式:1.本工程无预付款;2.每月20日由乙方提供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合格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3.待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4.待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结算资料,并经由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结算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审计结算定案总价款的95%(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至结算定案总价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剩余5%作为质保金(无息),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支付,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五)工期:不大于9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签发的开工日期起算,期间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价格。
(六)违约条款: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应向招选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逾期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七)其他: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各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伍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两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总核减额占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价的百分之八(8%)以内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计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但经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核减额达到或超过终审价的百分之八(8%)时,超过百分之八(8%)部分所增加的全部审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剩余工程款中代扣支付给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结算工作计划。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6、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 签约合同价(合同内未做部分按时扣减)±工程签证、变更造价。
八、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参选人需在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12.31.85.178:5096/)进行企业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附件《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完成企业注册并通过审核后(审核期一般为三个工作日),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明确参加项目及标段,下载文件及相关附件(含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参选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系统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用户注册成功后如需要变更初始注册信息的,应及时在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申请变更(联系电话:0551-65283071),如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良后果,参选人责任自负。
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12.31.85.178:5096/)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扫描件要求一页一张纸,清晰不模糊,参选人上传后请自查扫描件清晰度,因电子版投标文件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投标文件评标项的,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电子版参选文件需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的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参选文件的均为废标。
(二)发布公告媒介:
1.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www.ahsalt.com)
2.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ahyydc.com)
3.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112.31.85.178:5096/)
4.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
5.信e采(https://www.xinecai.com)
(三)开标时间招选人另行通知,在开标时间前参选人需保持电话畅通,参选人对参选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安徽盐业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在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解密的参选人视为放弃投标。
(四)招选人确定中选人之后,中选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将参选文件纸质版盖章原件提交三份给招选人。
九、中标单位确定方法
本次比选中标单位确定方法采取方式   方式1  
方式1、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审法。招选人将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统一开标评选,在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招选人评标小组根据参选人提供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为准。招选人无义务对参选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方式2、其他:/
十、联系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招选人: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10点整
(三)招标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 话:0551-66119975(本比选公告有附件,附件需企业在电子招投标网站注册登录后自行在对应项目投标公告下方下载。)
(四)电子招投标技术咨询联系人:薛工,电话:0551-62872908。
合肥市滨湖雅园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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