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除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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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关于废除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的声明
我院于2013年11月8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技大楼设计”的招投标工作,按程序选择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为中标单位,并于2014年1月27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编号为: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该中标单位于2014年1月27日领取了《中标通知书》。
由于我院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就后续设计工作的合作无法达成共识,经双方友好协商,第一中标候选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已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经我院研究决定,现废除该《中标通知书》(编号为: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1、废除我院于2014年1月27日发出的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编号为: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
2、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1.2条规定,按程序重新选择本工程的中标单位。
特此声明。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我院于2013年11月8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医技大楼设计”的招投标工作,按程序选择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为中标单位,并于2014年1月27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编号为: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该中标单位于2014年1月27日领取了《中标通知书》。
由于我院与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就后续设计工作的合作无法达成共识,经双方友好协商,第一中标候选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已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经我院研究决定,现废除该《中标通知书》(编号为: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1、废除我院于2014年1月27日发出的本工程《中标通知书》(编号为:广州建交(公)中字[2014]第[0435]号);
2、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1.2条规定,按程序重新选择本工程的中标单位。
特此声明。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