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靠机安全技改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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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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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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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关于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靠机安全技改项目谈判公告 | |||||||||||||||||||||||||||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靠机安全技改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一、项目内容: | |||||||||||||||||||||||||||
(一)项目名称: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靠机安全技改项目 | |||||||||||||||||||||||||||
(二)项目编号:CGXM-CQB-A-202321249 | |||||||||||||||||||||||||||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四)项目地点:重庆市·市辖区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 本项目用于实现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品牌型号:无锡锡梅WXQ5100JCR,数量:1台)靠近飞机安全技防改装服务的采购,以此提高车辆设备的安全运行的性能,实现局方及重庆江北国际机场相关文件要求。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符合《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靠机安全技术要求》相关要求。 2.符合《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功能检测规范》相关要求。 3.供应商完成车辆改装后,设备车辆须符合原厂使用手册、维修手册中性能标准及安全要求。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采购需求(以采购人提供的采购订单为准)提供相应数量的配件及改装服务,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和配件完全符合车辆原生产厂商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车辆靠机系统和原车辆机械性能应高度匹配、兼容。总成件应粘贴明显相关质量认证标识;所提供的改装服务必须与改装方案一致。 2.供应商在采购人工作区域送货、服务时,施工人员、车辆及工具需遵守采购人的各项安全规定,遵守采购人工作区域的消防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检查,并保持工作场地整齐、清洁。 3.供应商有责任协助做好其所供物料的市场服务工作,并及时分析改进市场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 4.如需邀请供应商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商应予积极地协助。 5.若所交付的货物的质量、规格、包装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出现变型、破损等,应负责补充或调换,应在收到调换货物通知的次日供货,不能调换的,采购人有权退货。 6.对于国家或地方技术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配件,由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7.对于检验存在质量缺陷或安装使用后无法恢复设备使用性能的服务,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至检验合格。 8.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并详细介绍改装方案及施工计划,并提供各型设备车辆改装电气原理图纸、安装位置图纸,涉及液压系统、刹车系统的分别提供相应图纸。 9.供应商在改装过程中,应按照改装方案进行改装,如方案需临时变动的,必须向采购人提出纸制文件,其内容包括不限于,变动原因、变动内容、影响范围、风险控制等内容。 10.供应商所提供的改装方案不得涉及侵权、抄袭等法律纠纷。 11.供应商应提供与改装方案有关的所有配件、耗材、服务项目的清单,采购人可分别采购。 12.供应商服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运输人员需具有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13.供应商技改配件的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提供本次技改及后续故障更换配件的终身维修服务。两年内如发现因正常使用发生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立即免费予以退换;两年内供应商对已验收合格的设备车辆进行不少于2次质量巡检,出具纸质巡检记录和结果的文件,巡检周期由双方协商。 14.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需求,进行3次的技术培训,培训时间以采购人确认时间为准。 15.供应商提供的改装服务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四、建议合同期限 1年。 |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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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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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刘翔 | |||||||||||||||||||||||||||
联系人电话:023-67152433 | |||||||||||||||||||||||||||
联系人电子邮箱:cqliuxiang@airchina.com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在参与我方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生有关诚信等方面问题及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不良行为界定范围内问题将被列为不良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对生产运营、采购活动、公司形象等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程度,将不良行为分为一级不良行为、二级不良行为和三级不良行为,并对不良行为供应商作出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