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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城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四期)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皋兰县城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四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皋兰县城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四期)已由皋兰县水务局以皋水行审[202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项目名称:皋兰县城防洪排涝建设项目(四期)监理
2.3项目编号:GSZS-ZBDL-2024-019号
2.4建设地点:皋兰县
2.5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格宾笼块石生态护坡梯形排洪渠1258.0m,现浇C40钢筋混凝土穿路箱涵1座(32m),现浇C40钢筋砼陡坡及消能设施1座(140.5m),海漫45m,干砌块石防冲槽1道。 
2.6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市资金及县级配套
2.7项目总投资:2920.16万元
2.8计划总工期:33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09日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监理范围: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伴随施工全过程);
2.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指2021年05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根据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核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投标人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及“无拖欠工程材料款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8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0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05月至今)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严禁工程分包转包,严禁设计与施工、施工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隶属、连带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承诺书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1日—2024 年05月16日
4.2获取地点: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庆阳路138号1层103室)
4.3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至邮箱357761358@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500元/份,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售后不退。
4.5招标文件费交纳信息:
收 款 人: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路支行
账   号:9319 0688 4610 5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1时00分
5.2递交地点: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庆阳路138号1层103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5.5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
联系部门: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皋兰县建德大厦15楼
5.6接收投诉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
联系部门:皋兰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931-5721188
联系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95号
注: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人获取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查阅。若未能及时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皋兰县建德大厦15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庆阳路138号1层103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监督单位:皋兰县水务局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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