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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铁沿线充电桩项目(电动汽车)社会投资人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昆明地铁沿线充电桩项目(电动汽车)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地铁沿线充电桩项目(电动汽车)社会投资人招标933826cd-36e1-4f53-be1b-03b209c4772b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933826cd-36e1-4f53-be1b-03b209c4772b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划如下:超充充电桩63个、快充充电桩138个、慢充充电桩75个,累计建设充电桩276个(477把枪);规划车位总位数1032个,其中,充电车位477个,非充电车位555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6512.45万元。933826cd-36e1-4f53-be1b-03b209c4772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30 14: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2137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1998713169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090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地铁沿线充电桩项目(电动汽车)社会投资人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5-10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5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512.4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中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14个地块进行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含进出道闸系统)、综合资费管理云平台、以及各地块的配套系统设备(不限于视频监控、供电、消防系统、设备,进出道闸系统、设备)、配套的土建工程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建设、调试、验收、经营、运营及维护等相关涉及项目落地的具体事项,中标人在从事以上事项过程中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及行业规范要求,完成工程验收,达到本项目正常使用、运营条件。
(2)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场地移交时间,中标人须按此时间无条件接受场地,并从移交之日起算场地占用费,同时对场地进行相应的管理。
(3)为满足汽车充电桩停车场的投运,中标人须负责完成本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维护阶段所涉及的政府、供电、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报规报建、证照申报办理等合规性程序,满足各地块充电桩停车场建设、运营的要求。
(4)中标人应负责统筹考虑各地块外部电源的引入,并完成建设工作及各地块充电桩的用电条件。
(5)为满足本项目充电桩停车场的运营,需对本项目场地内及周边环境土建及设施设备改造的,由中标人自行对接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及单位,并且建设实施。
(6)中标人应负责承担项目在合作期限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项目合作期限内,为满足项目正常运营,涉及到的第三方费用及手续费用均由中标人完全承担。
(8)中标人为本项目独立搭建的综合资费管理云平台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内容进行定制化建设,本平台为本项目专属搭建,建成后移交招标人管理及使用,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如投标人需在本平台扩展其他资费收取、信息发布需经得招标人同意,合作期限内,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扩充平台的内容及接口,中标人须无条件实施,中标人在合作期限内享有共同使用权。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知识产权的登记与注册,如在申报办理过程中,涉及费用的,由中标人全权承担。合作期限满后,中标人须无偿将平台涉及的软硬件、数据库(含所有历史数据、数据库字典)、标有详细注释的源代码等移交招标人,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本项目合作期限内,中标人应无偿配合招标人办理为本项目设置的品牌、商标设计及注册申报登记。项目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品牌、商标、广告宣传、冠名权等体现商誉价值行为,均须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
(10)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监管企业以公开方式择优确定资源、资产经营合作方有关事宜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87号)要求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入场开展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工作,项目备案、立项、可研、报批、尽调等相关前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为确保合作方资质、实力满足合作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应予以配合,并提前准备相关资料。招标人已选定了本项目可研编制单位、法律尽调单位、财务尽调单位,可研编制费用及尽调费用均由本项目中标人承担(财务尽调、法律尽调费用标准详见第五章)。中标人须按照上述项目招采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并支付费用。如中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接受尽调,相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自行协商,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11)在合同签订后,本项目14个地块目前均处于循环承租状态,承租人和租赁到期时间不一,为确保地块持续产生收益,避免承租空档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各地块现承租到期前,由中标人与现承租方协商充电桩建设事宜,在此期间,招标人和中标人的收益分成以协商结果为准。
(12)本项目提供的14个地块,除昆明火车站北广场(霞飞楼)地块未完成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外,其余地块已完成备案。中标人自行完成昆明火车站北广场(霞飞楼)地块备案工作。
(13)如本项目有政策性补贴、扶持资金等,归招标人独自享有,中标人须无偿全力配合招标人进行申报、办理。
(14)中标人应对提供与本项目的充电设备及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项购买相关保险。在合作期内,建设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人身及财产伤害,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5)中标人在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及内容后,如需在项目范围内开展其他经营性项目的,由中标人将其他经营性项目涉及的规划、方案等相关材料,报招标人同意,由中标人自行取得相关政府及行业行政审批单位正式批文后,另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可实施。其他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收益及分成方式,在补充协议中另行明确。
(16)中标人应在合作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针对本项目向招标人提供详细设计的施工(含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方案进行备案;在正式建成投运或运营期改造投运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资料;在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运营期内的施工、改造等相关图纸及资料。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主要利用地铁沿线周边的14个地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停车场,同步搭建综合资费管理云平台。该项目分布于昆明市呈贡区、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充电桩的生产或运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出资方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3个建设或运营的充电站项目业绩,且其中3个业绩所产生的充电桩数量累计超过50个桩或充电枪的数量累计超过100个枪(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业绩规模的,需补充政府充电桩监管平台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不含项目备案证明)。
其他: 1.投融资能力要求:
(1)投标人(出资单位)融资能力不低于6500万元(证明材料是指:①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②金融机构出具的对本项目投资意向书或③银行出具的资金时点存款证明(或银行对账单);上述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投标人(出资单位)202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证明材料以投标人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如存在2023年还未审定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加以说明(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做相应承诺)以及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以2022年经审计的报表为准)。
2.财务要求:投标人(出资单位)须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如存在2023年还未审定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加以说明(并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真实性做相应承诺)。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执行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上内容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并于评标当天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须按照(昆政务通〔2022〕11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本项目建设、运营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其余工程不允许有违法分包或转包。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充电桩的生产或运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出资方必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4-04-30 08:33:13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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