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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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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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路线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兴平市与武功县交界的尼安村,顺接国道344兴平段,向西绕线经过尼安村及罗古村后沿西宝中线至香西村,接国道108后利用国道108线位至武功县城北曹店村、从曹店村继续向西至南店村,于漆水河跨越武功杨凌县区界至杨凌区,终点接武功杨凌界。路线全长19.995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25.5m,路面满铺。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建安投资17553.7211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设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Page]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注:1. 公路与桥梁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2. 建筑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Page]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说明:上述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要求填报,具体人员可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确定,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各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和资格不低于上述条件。在施工期间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即使人员更换得到招标人批准,招标人也有权因此作出处罚。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Page]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最低要求)
说明:上述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不要求填报,投标人需出具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和时间进场,保证满足工程要求,否则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处罚。
附录9 资格审查条件(“五化”要求)
3、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Page]
[Page]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1~2.2.4款规定的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对评标价和其他因素进行打分,并最终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和第三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值采用4舍5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增加得分小数位数以区别高低,直到区分出高低为止;若得分完全相同,以信用评价得分高者优先,若信用评价得分也相同,以近五年完成业绩多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增加得分小数位数以区别高低,直到区分出高低为止。[Page]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武功县普集镇邰青路
联系人:宁 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项目概况:344国道武功尼安村(兴武界)至南店村(武杨界)公路改建工程,路线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兴平市与武功县交界的尼安村,顺接国道344兴平段,向西绕线经过尼安村及罗古村后沿西宝中线至香西村,接国道108后利用国道108线位至武功县城北曹店村、从曹店村继续向西至南店村,于漆水河跨越武功杨凌县区界至杨凌区,终点接武功杨凌界。路线全长19.995公里。
本项目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采用80km/h,路基宽度采用25.5m,路面满铺。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均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值。建安投资17553.7211万元,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设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标段 | 桩号 | 路线 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计划 工期 | 预算金 额预估 (万元) |
LJ | K0+074.242~ K20+068.767 | 19.995㎞ | 桩号范围内:路基、防护、排水、及桥涵工程 | 10个月 | 5070 |
LM | K0+074.242~K20+068.767 | 19.995㎞ | 桩号范围内:路面工程 | 8个月 | 11125 |
JA | K0+074.242~K20+068.767 | 19.995㎞ | 桩号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3个月 | 1160 |
FJ | K0+074.242~K20+068.767 | 19.995㎞ |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房建工程,包括综合楼、设备用房、门房、对外卫生间等;桩号范围内绿化工程 | 6个月 | 1269 |
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LJ/LM | 要求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JA | 要求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FJ | 要求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许可,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 务 要 求 |
LJ/LM | 1. 近三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 2. 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各年均不得大于80%。 |
JA/FJ | 1. 近三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各年均不得大于80%。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LJ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全幅)施工业绩 |
LM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全幅)施工业绩 |
JA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条(含2条)以上累计里程不少于30公里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工程施工业绩 |
FJ | 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2项(含2项)以上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同时承担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
注:以上业绩要求均以交工时间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LJ1/LJ2 LM /JA | 1. 投标人近三年未介入诉讼案件 2.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中止合同 3. 投标人近三年无骗标或严重违约 4. 投标人近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处罚 5. 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或陕西省公路局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7. 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或陕西省公路局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8. 投标人近三年在陕西省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未列入D级。 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十年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
FJ | 1. 投标人近三年未介入诉讼案件 2.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中止合同 3. 投标人近三年无骗标或严重违约 4. 投标人近三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处罚 5. 投标人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或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建设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7. 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住建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或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建设厅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或建筑市场的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8. 投标人近三年在陕西省最新信用评价等级未列入D级。 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十年内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
[Page]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LJ LM | 项目经理 (含备选) | 1+1 | 公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担任项目经理5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公路工程),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
项目总工 (含备选) | 1+1 | 公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8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担任项目总工5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 |
JA | 项目经理 (含备选) | 1+1 | 公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担任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至少1条相关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公路工程),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
项目总工 (含备选) | 1+1 | 公路与桥梁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担任项目总工3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至少1条相关交安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 |
FJ | 项目经理 (含备选) | 1+1 | 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担任项目经理3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至少1项相关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相同,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
项目总工 (含备选) | 1+1 | 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相关施工经验,担任项目总工3年及以上,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担任过至少1条相关建筑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 |
注:1. 公路与桥梁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2. 建筑相关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
LJ | LM | JA | ||
质检工程师 | 1 | 1 | 1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师工作经历。 |
财务负责人 | 1 | 1 | 1 | 中级职称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财务工作管理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财务负责人工作经历。 |
合同工程师 | 1 | 1 | 1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合同工程师工作经历。 |
路基工程师 | 2 | / | /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路基工程师工作经历。 |
路面工程师 | / | 2 | /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路面工程师工作经历。 |
桥涵工程师 | 1 | / | /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桥梁工程师工作经历。 |
测量工程师 | 1 | 1 | 1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测量工程师工作经历。 |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师 | / | / | 2 | 工程师及以上,3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师工作经历。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1 | ≥1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工程师工作经历,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或过渡期合格证(交通运输部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专业范围至少包括公路、材料、桥梁、交安(仅适用于JA标)等,配备人数以满足专业要求为宜。 |
安全工程师 | 1 | 1 | 1 | 工程师及以上,5年及以上公路施工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安全工程师工作经历,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 |
专职安全员 | 2 | 2 | 1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3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工作经验,近3年内至少具有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工作经历,须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 |
[Page]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FJ) |
房建工程师 | 2 | 房建工程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土建工程师 | 1 | 土建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水暖工程师 | 1 | 水暖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工民建与给排水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强弱电工程师 | 1 | 水电安装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结构工程师 | 1 | 结构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装修装饰工程师 | 1 | 建筑装修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绿化工程师 | 2 | 绿化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类似工程经历5年以上。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房建工程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实验或质量检测工作5年以上,具有省级或以上管理部门核发的试验资格证书。 |
专职安全员 | 1 | 类似工程安全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级)。 |
说明:上述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要求填报,具体人员可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确定,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各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和资格不低于上述条件。在施工期间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即使人员更换得到招标人批准,招标人也有权因此作出处罚。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设备 | | | LJ标段 |
1-1 | 挖掘机 | 1m3及以上 | 台 | 5 |
1-2 | 装载机 | ZL50及以上 | 台 | 3 |
1-3 | 推土机 | 105KW及以上 | 台 | 2 |
1-4 | 平地机 | 120kw及以上 | 台 | 3 |
1-5 | 自行式羊足碾 | 20T及以上 | 台 | 3 |
1-6 | 振动压路机 | 20T及以上 | 台 | 3 |
1-7 | 稳定土拌和机 | 235KW及以上 | 台 | 3 |
1-10 | 其他设备 | | | 按需 |
2 | 路面设备 | | | LM标段 |
2-1 | 稳定土拌和站 | 全电脑控制,500型以上 | 座 | 1 |
2-2 | 稳定土摊铺机 | 7.5m及以上摊铺宽度 | 台 | 3 |
2-3 | 强制性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 | 160T/h及以上 | 套 | 1 |
2-4 | 自动找平沥青混合料摊铺机 | 6m及以上摊铺宽度 | 台 | 3 |
2-5 | 沥青同步封层车 | 摊铺宽度2.4m以上 | 辆 | 2 |
2-6 | 沥青洒布车 | 6000L及以上 | 辆 | 3 |
2-7 | 振动压路机 | 20T及以上 | 台 | 3 |
2-8 | 光轮压路机 | 22T及以上 | 台 | 3 |
2-9 | 双钢轮振动压路机 | 12T及以上 | 台 | 3 |
2-10 | 胶轮压路机 | 20T及以上 | 台 | 3 |
2-11 | 自卸车 | 12T及以上 | 辆 | 15 |
2-12 | 洒水车 | 8m3 | 辆 | 5 |
2-13 | 其他设备 | | | 按需 |
3 | 桥涵施工设备 | | | LJ标段 |
3-1 | 水泥砂浆拌合站 | 3m3/h及以上 | 台 | 10 |
3-2 | 混凝土拌和站 | 75m3/h及以上 | 套 | 1 |
3-3 | 混凝土运输车 | 6~8m3 | 辆 | 5 |
3-4 | 自行式水泥砼泵车 | | 辆 | 3 |
3-5 | 拖式水泥砼泵 | | 台 | 3 |
3-6 | 汽车式起重机 | 单台提升重量不低于75t | 辆 | 2 |
3-7 | 架桥设备 | 起吊能力≥200吨 | 套 | 2 |
3-8 | 钻机 | 根据桩径、桩深、地质 情况选型 | 台 | 10 |
3-9 | 发电机组 | | 套 | 5 |
3-10 | 智能张拉压浆设备 | | 套 | 2 |
4 | 附属工程 | | | JA标段 |
4-1 | 发电机 | 15KM | 台 | 1 |
4-2 | 吊车 | 95KM | 台 | 1 |
4-3 | 电焊机 | 95KM | 台 | 1 |
4-4 | 振捣棒 | 6m/2KM | 台 | 1 |
4-5 | 冲击钻 | 95KM | 台 | 1 |
4-6 | 自卸车 | 15t | 辆 | 2 |
4-7 | 划线车 | 100-450MM | 台 | 1 |
4-8 | 搅拌机 | 350H | 台 | 1 |
4-9 | 汽车吊 | QY8-12T | 辆 | 2 |
4-10 | 挖掘机 | PC200 | 辆 | 1 |
4-11 | 发电机 | 120KW | 台 | 1 |
4-12 | 自卸汽车 | 5T | 辆 | 2 |
4-13 | 手推车 | | 辆 | 2 |
4-14 | 其他设备 | | | 按需 |
[Page]附录8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最低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与设施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要求 |
1 | 土工试验检测设备 | 套 | | 1 |
1-1 | 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TLD-TYS-3 | 1 |
1-2 | 土壤自动击实仪 | 台 | 标准 | 1 |
1-3 | 灌砂筒 | 台 | Φ200mm | 1 |
1-4 | 中型烘箱 | 台 | | 1 |
1-5 | 工地容重仪 | 台 | TM-85 | 1 |
1-6 | 击实筒 | 台 | DZY-II | 1 |
1-7 | 土工标准筛 | 台 | Φ300 | 1 |
1-8 | 重(轻)仪型地基承载力试验仪 | 台 | CLD-3 | 1 |
1-9 | 灰剂量测定仪 | 台 | | |
2 | 沥青及沥青混凝土试验设备 | | | |
2-1 | 沥青针入度试验仪 | | SZR-5,6/7 | 1 |
2-2 | 沥青软化点试验仪 | | SYD2806 | 1 |
2-3 | 智能沥青延伸度测定仪 | | LYY-7 | 1 |
2-4 | 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 | 20升 | 1 |
2-5 | 全自动沥青混合料离心式抽提仪 | | | 1 |
2-6 | 高低温恒温水浴 | | | 1 |
2-7 | 沥青含水量试验仪 | | 600ml | 1 |
3 | 水泥混凝土试验设备 | | | |
3-1 | 混凝土试模 | 台 | 150*150*150 | 1 |
3-2 | 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KW-TH-408F | 1 |
3-3 | 水泥土振动台 | 台 | 1㎡ | 1 |
4 | 砂(砾)石料试验设备 | | | |
4-1 | 水泥土振动台 | 台 | 0.08-10 | 1 |
4-2 | 石子筛 | 台 | 2.36-90 | 1 |
4-3 | 震击式标准振筛机 | 台 | ZBSX-92型 | 1 |
4-4 | 电子天平 | 台 | ACS-15A | 1 |
4-5 | 静水天平 | 台 | JJ200 | 1 |
4-6 | 电子磅秤 | 台 | TCS-1000 | 1 |
4-7 | 压碎值测定仪 | 台 | GC-2型 | 1 |
5 | 路面工程检测仪器 | 套 | | |
5-1 | 弯沉仪 | 台 | | 1 |
5-2 | 平整度仪 | | | 1 |
6 | 测量仪器 | | | |
6-1 | 水准仪 | 台 | | 1 |
6-2 | GPS或全站仪 | 台 | | 1 |
| …… | | | |
说明:上述主要机械设备和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不要求填报,投标人需出具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和时间进场,保证满足工程要求,否则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处罚。
附录9 资格审查条件(“五化”要求)
“五化”要求 |
1. 在施工准备阶段,承包人应以建立“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施工标准化管理体系为目标,按照《陕西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工作指导意见》(2012年版,陕交发〔2012〕41号)和《陕西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2014年6月版)》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发展理念人本化、项目管理专业化、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和日常管理精细化”编制本合同段“五化”管理实施细则。 2.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等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本项目推行标准化建设工程,关于标准化有关要求参照:《陕西省干线公路路网建设施工标准化指南》,投标人可自行查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写出有关实施方案。) 3. 施工过程(工序、工艺)标准化的实施方案。 |
3、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商务技术文件 | (1)商务及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e.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银行保函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公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按招标文件要求附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质量、工期、安全目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Page]
2.1.1 2.1.3 | 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 | (1)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7.3项规定: (3)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4)投标报价未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含备选)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五化”撰写符合项目要求; (8)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9.85分 其他因素分值为0.15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K, K值取值范围为0.99、0.995、1、1.005、1.01共5个数值,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按LJ、LM、JA、FJ标段先后顺序)。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 ①当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时: D=K× ②当有效投标人为5家以下时: D=K× 上述公式中, Di—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K—评标基准价系数; n—有效评标价标书份数。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0分 |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
2.2.4(3) | 评标价 | 99.85分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D时,评标价得满分(F)。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Fi=F-×100×E F—评标价所占的百分权重(99.85分); Fi—第i个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i—第i个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E—评标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每1%,评标价对应的扣分值: 若Di>D,E=2;若Di;若Di=D,E=0; 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
2.2.4(4) | 其他因素 | 其他因素分值为0.15分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依据《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公路函〔2017〕399号)计算得分,2016年度未参与信用评价的,依据省公路局《陕西省公路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公路函〔2016〕370号)。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同一项目AA级加分申请,每个企业在每个信用评价年度限用3次机会,同一项目A级加分申请,每个企业在每个信用评价年度限用2次机会。 对投标文件中提出信用评价加分要求的:满足AA级加0.15分;A级加0.1分;B级不加分不扣分;C级扣0.5分;D级限制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C级和D级即使投标人未提出信用评分申请也按上述信用评价结果标准执行。 | ||
2.2.4(5) | 综合得分排名 | 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计算评标价得分,并最终按照评标价得分和其他因素得分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和第三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值采用4舍5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增加得分小数位数以区别高低,直到区分出高低为止;若得分完全相同,以信用评价得分高者优先,若信用评价得分也相同,以近五年完成业绩多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
[Page]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1~2.2.4款规定的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对评标价和其他因素进行打分,并最终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和第三的投标人分别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值采用4舍5入取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增加得分小数位数以区别高低,直到区分出高低为止;若得分完全相同,以信用评价得分高者优先,若信用评价得分也相同,以近五年完成业绩多的投标人排名靠前。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F。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出现得分相同时,增加得分小数位数以区别高低,直到区分出高低为止。[Page]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4、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功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武功县普集镇邰青路
联系人:宁 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