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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审〔2023〕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县级财政统筹及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解决,招标人为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惠安县螺阳镇下埔村、东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16.4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5477.55万元,建设内容为研训楼、办公楼、宿舍食堂综合楼、变配电室、南大门、西大门、消防水池及室外景观等相关配套工程。建筑占地面积13505㎡,总建筑面积13013.7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应用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管线碰撞等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阶段认定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关于BIM技术应用、可追溯管理系统等装配式评价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合同总价中,施工单位需在以上各项得分满足装配式评价有关要求;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含预制构件、消防设施设备等)采购;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结构、装修、幕墙、给排水、暖通、消防、强电(不含市政强电)、设备安装、抗震支架、绿建节能、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总体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865.95㎡;最大单跨26.7m;檐高最高26.4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13013.73㎡,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865.95㎡;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研训楼、办公楼、宿舍食堂综合楼用房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单体建筑面积最大4865.95㎡;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41878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59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不适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其它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2017)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文件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本项目单体装配率不低于5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20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27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 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 号)规定执行);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0〕68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二层201-202,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qzdhzbzj@126.com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0595-87862999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0595-878875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0595-8737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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