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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山服务区新增小院成品木屋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谈判公告
1.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述内容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注:
(1)本项目拟划分1个合同包,设有最高控制总价,合同包1最高控制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供应商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增值税率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税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所列费率计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际根据供应商开具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对青云山服务区新增小院成品木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M1-2023-WZ-015 )的下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
(2)供应周期: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合同与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并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具备验收及安装条件的成品木屋,并完成合格验收,供应商需对完工时间做出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未做承诺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若未能按期完工并完成合格验收,需没收履约保证金做为违约处理,因成交人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与费用。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采购人将有权选择本项目顺延至下一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产品基本要求:成品木屋内部布局、面积、数量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制作。主体和内装材料均为环保及高端的材料,要求度假屋保温、隔热、隔音性能强。室内所有家具及装饰条均为原木。
(4)产品完成度:产品要求整体需工厂化生产,不接受现场搭盖。产品出厂前,成品木屋内部装修(固定家具,需提前布管道的电器、淋浴房、水电管网、灯饰等)需以固定在屋内的方式与整体框架及硬装部分同时完成。
(5)产品可移动性:所有户型需满足反复吊装的使用需求,即不破坏木屋整体结构及内装的情况下,可多次移位。
(6)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本项目谈判报价应包含:
a.合同包材料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与采购人无关的外围干扰及各种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b.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及缺陷修复所需的劳务、设备、材料、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卸货、保险、检验、样品、管理、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该报价含增值税税费,税费据实结算,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型号详见报价清单,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的预估数量,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对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依据施工进度需求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取消供货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而产生的报价风险及因分批次供货所产生的运费额外支出等。
(9)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e.以上调价,指在生产和供应过程中,由于不可能预见原因,采购人由于生产数量增加,为满足生产连续性要求,采购人来不及另行组织采购的情况下,拟将不再另外采购,经双方协商同意进行调价,则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调价办法进行供应,采购人也有权对数量增加部分另行组织采购。
f.上述调价计算过程中的金额以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单价为计算基准,所有计算过程中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0)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11)供货地点:
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采购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谈判,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4.凡愿意参加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于采购挂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工作时间8时30分至17时00分)联系采购人前往采购人指定位置领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2月25时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开封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5时16时00分(北京时间),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
6.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12月25时16时00分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进行谈判。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代表需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盖有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报价保证金收据与退还申请书以供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将通过登记邮箱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养护大楼3层会议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谈判保证金汇入账号:
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账  号:1402026129601219939
注明用途:“XM1-2023-WZ-015合同包1谈判保证金”
附件3-青云山服务区新增小院成品木屋采购项目报价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2-青云山服务区新增小院成品木屋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1-青云山服务区新增小院成品木屋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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