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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0]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850001001144 项目名称 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850001001144002001 标段名称 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桩基工程
1. 太仓市双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的 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 “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0)已经财政审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市双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双凤镇东至204国道,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建业路,北至剑派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总投资43478.1万元,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厂房可分割销售)10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1000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43478.1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06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是否网上支付 是否网上投标
E3205850001001144002001 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桩基工程 2400.0 [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一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2400万元,最大单桩竖向极限抗压承载力标准值6000kN,最大单桩竖向极限抗压承载力标准值6150kN。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2021年05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桩基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A、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为单项桩基工程的需提供上述资料,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B、如提供类似工程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所承揽的桩基部分金额达到1300万元(或以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证明上需标注准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电话));C、如提供类似业绩为分包项目的需提供分包合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注:1、前述A、B、C三类业绩如涉及施工(分包)合同的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2、前述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仅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须选定该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下载招标文件起时间 下载招标文件止时间
E3205850001001144002001 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桩基工程 2024年05月23日 15:00 2024年06月17日 10:30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止时间
E3205850001001144002001 太仓双辰科创谷一期项目桩基工程 2024年06月17日 10:30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双凤镇新湖建业路2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马运路248号-3三楼(西门A区)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 215000 e-mail: 2712877421@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卜雪梅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13801541531 上岗证号: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05-23 至 2024-06-17
12. 备注:(1)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前一个月(已到账)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数字CA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并在解密投标文件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核验。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3)涉及资格审查的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需要在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板块中入库(入库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及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业绩以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为准;(4)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5)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等,若有则必须下载答疑文件后按新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遗漏或未及时获知相关答疑及补充通知等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本项目为非投标保证金减免项目,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额缴纳投标保证金;(7)根据太住建建〔2017〕118号文要求,中标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要求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件,甲乙双方按规定进行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划拨及支付;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标企业需至市建管处办理实名制相关手续。(8)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9)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10)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13. 保证金信息: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9985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74424)][江苏银行太仓支行(3038018800032680010001151)]  (3)保证金金额(元):400000.00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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