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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 2023年2月13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28.43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28.43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3
项目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
4
项目实施时间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上线部署工作;项目服务期限:升级改造部分免费运维服务期限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且在本项目验收后,针对升级改造部分提供免费运维期一年。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 2023 年4月11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10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
意见反馈方式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80500303

1.项目概述
1.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完整的电子档案系统,现需要将车辆购置税征税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档案,纳入至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中进行管理,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全省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的集中归档。
为满足省局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并结合各市、州局实际工作需求,增加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管理功能,实现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的采集、归档、借阅、销毁的全流程统一管理,有效解决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对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实时利用问题,提高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利用价值,最终实现电子档案系统全量业务涉税资料的闭环管理。
1.2项目内容
1.1总体目标
在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中,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管理功能,并且需要将新增功能集成至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
1.2需实现的主要功能
本期项目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1.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历史数据迁移。
包括:制定数据、图像文件迁移方案、迁移脚本开发、数据清理与补录、数据比对、验证、投放等工作。
(1)原车购税征税档案的数据转换迁移(纳税人信息、车辆信息、涉税业务信息),将原数据加工、转换为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数据结构进行历史数据迁移。
(2)原车购税征税档案的文件迁移(电子影像文件),将历史各类文件按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文件存储方式进行归类迁移。
2.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管理功能。
需要对车购税征管档案管理新增采集管理功能、查询统计功能,对现有的移交、归档、入库功能进行升级改造。
(1)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采集功能。
包括:采集登记、采集补录、档案删除三项功能。
实现车辆购置税征税业务的纳税人主体信息、车辆信息采集,图片文件的在线扫描、及查看、下载等功能。对已经受理的业务档案,在未移交前,可以进行补充采集和删除。
(2)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归档管理功能优化。
涉及优化的功能项包括:档案移交、档案撤销移交、档案归档、档案撤销归档、档案入库、档案撤销入库。
对上述功能进行优化,可以按各类筛选项单独筛选出车购税征税档案后,再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最终入库可以按车购税征税档案独立入库。
(3)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查询及统计功能。
因车购税征税档案查询及统计,需要提供按各类纳税人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检索,因此现运行电子档案系统的查询及统计已无法满足需求。因此需要新增档案查询、档案统计两项功能。
3.完善电子档案数据交互应用功能。
包括:事项同步完善、金三数据同步完善。
新增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管理的相关事项表(流程税务事项表、税务事项表。附列资料表、税务事项管理表、附列资料关系表),并对车辆购置税征税同步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处理。实时获取金三系统中车辆购置税征税业务涉及的纳税人信息、车辆信息。
4.系统资源环境升级部署
包括:数据库新增业务表及脚本升级、升级程序部署及发布、初始化数据投放、迁移数据投放、文件服务器存储调整、服务器及软件的安全加固升级等工作。
1.3实现总体目标的思路
当用户登录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调取菜单时,在电子档案系统菜单中显示新增的车购税档案管理相关功能菜单。按照统一平台规范,在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中实现按用户的角色显示其权限所属的车购税档案管理菜单列表。
2.采购内容
本项目建设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项目建设实施(建设内容具体见项目需求)、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服务及维护服务。
3.项目实施要求
本项目要求3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且在本项目验收后,针对升级改造部分提供免费运维期一年。
4.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情况
现有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主要功能、业务如下:
(1)本系统支持税务干部通过电脑访问系统功能。
(2)本系统有8类系统功能模块,功能模块分别为平台首页、权限管理、采集入库、归档管理、执法视频、查询统计、税务UKEY邮寄和数据服务接口。
(3)通过在线扫描图片和上传资料把纸质资料转换成图片文件存储在文件服务器,通过移交、归档、入库实现对图片的入库,方便对文件图片的调用。
(4)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包括流程信息、附列材料信息、涉税事项信息,此类信息通过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同步中间数据库,在通过数据同步、加工处理,存放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中;电子档案文件(图片、影音、pdf等),以文件的方式存放指定ftp服务器上。
现有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项目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70%,项目验收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剩余30%。
2.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相似或类似升级改造项目成功案例。
(5)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
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
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产品资质要求
无。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文件要求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对项目定位、建设服务目标是否精准,对现有系统需求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到位,对各项功能流程、数据来源和口径描述准确。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项目需求理解部分准确提供现有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网络部署图,详细描述现有系统部署方式,业务数据校验与流转过程;
项目设计方案:根据方案能否完整响应项目需求,总体、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安全架构、技术架构等设计是否先进合理,涉及系统关键设计、接口设计等定义规范描述是否精准、成熟稳定,具有独创性、先进性,所采用的升级改造方法、升级改造环境和所使用的主要升级改造工具描述情况,设计方案是否先进、合理,对各项业务功能、业务逻辑关系的理解分析是否深入详细,功能划分是否准确。
升级改造方案:因本项目需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功能完善,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描述现有系统的业务功能、接口服务、数据抽取、存储策略。改造方案要具有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可验证性,每阶段方法、计划、任务的清晰程度和合理性,能够满足时限要求等。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升级改造方案中提供完善可行的数据迁移方案,应做到电子档案系统业务不中断的情况下,无感知数据迁移及应用切换,保障本系统及关联系统业务正常使用。
项目管理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要合理、严谨、职责清晰、可操作性强、风险可控性强。
知识转移和技术支持方案要合理完善。
测试和验收方案要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
3.项目需求
(一)项目功能性需求包括:
1.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历史数据迁移
(1)原车购税征税档案的数据转换迁移。
将原数据加工、转换为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数据结构进行历史数据迁移。
(2)原车购税征税档案的文件迁移(电子影像文件),将历史各类文件按现运行的电子档案系统文件存储方式进行归类迁移。
(3)新增功能数据初始化
完成初始化工作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初始化数据的采集、审核、投放、验证、修正工作;对采集的数据进行质量的检查、修正、重新投放等工作。
(4)新增业务的程序切换
组织开展对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程序切换的检查和配置工作,做好生产环境迁移数据投放、初始化数据检查、环境配置检查、功能菜单检查等工作事项。
(5)新增业务的试点运行测试
组织开展升级后的系统正式划转前的试运行工作。
(6)系统正式划转
在试点测试期内,升级后的系统能够稳定、可靠、安全、有效地运行,到达系统正式划转的预期后,组织开展系统正式划转工作。
2.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管理功能
2.1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采集功能
新增三项车购税档案模块,包括:【采集登记】、【采集补录】、【档案删除】。
2.1.1采集登记
由征收窗口人员征收车购税后,在前台扫描相关档案资料。实现车辆购置税征税业务的纳税人主体信息采集、车辆信息采集、发票比对、图片资料信息采集功能。对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征税业务材料的登记,通过在线扫描或本地上传的方式,完成采集登记工作。
输入项: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工作事项、申报日期起止、申报状态
输出项: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工作事项、申报日期、申报状态、完税证明号码、车辆详情、发票详情、比对按钮、上传按钮、终止按钮。
执行查看车辆详情操作,程序弹出车辆详情页,显示车辆具体信息。
执行查看发票详情操作,程序弹出发票详情页,显示发票具体信息。
执行比对操作,程序按照比对规则,显示比对结果提醒信息,弹出比对信息结果显示页。
执行上传操作,程序弹出档案上传页面。在档案上传页面,支持在线扫描和本地批量导入两种方式。图片采集后在预览区显示,选择对应的附列资料名称,保存后,采集业务受理完毕。
执行终止操作,本条待办任务状态变为已终止,并在待办任务中消失。
2.1.2 采集补录
税务工作人员查看自己已经受理的业务信息并可以进行补充采集和申请删除。对已经执行上传或终止操作的业务事项,可以通过本模块进行补充采集图片、申请删除图片记录、修改资料名称。
输入项:
工作事项(事项树),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采集时间起止(时间控件)、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完税证明号码。支持对查询参数组合结果行查询。
输出项: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工作事项、申报日期、申报状态、完税证明号码、车辆详情、发票详情、采集日期、采集人员、补录按钮、申请删除按钮。
执行查看车辆详情操作,程序弹出车辆详情页,显示车辆具体信息。
执行查看发票详情操作,程序弹出发票详情页,显示发票具体信息。
执行补录操作,程序弹出档案补录页面。支持在线扫描和本地批量导入两种方式。图片补充采集后在预览区显示,选择对应的附列资料名称,保存后,补充采集业务受理完毕。
执行申请删除操作,程序弹出申请删除提示框,输入申请原因,发送申请。
2.1.3 档案删除
对已经上传但未移交的档案,申请删除后,可通过本模块进行删除档案或图片操作。
输入项:
工作事项(事项树),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采集时间起止(时间控件)、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完税证明号码。支持对查询参数组合结果行查询。
输出项: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工作事项、申报日期、申报状态、完税证明号码、车辆详情、发票详情、采集日期、采集人员、删除按钮
执行查看车辆详情操作,程序弹出车辆详情页,显示车辆具体信息。
执行查看发票详情操作,程序弹出发票详情页,显示发票具体信息。
执行删除操作,程序弹出申删除提示框,可查看申请原因、申请人、申请日期,执行确认后,将信息删除。
2.2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归档管理功能优化
涉及优化六项车购税档案模块,包括:【档案移交】、【档案撤销移交】、【档案归档】、【档案撤销归档】、【档案入库】、【档案撤销入库】。
2.2.1档案移交
采集岗将档案资料移交资料保管员。
输入项:
接收部门、接收人员、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采集日期起止、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参数支持按钮、日期、下拉树等多种控件类型。支持对查询参数组合结果进行查询。
输出项:
序号,勾选框,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业务事项名称,采集日期,采集人,页数或件数。
移交档案成功,打印移交清单,移交清单号根据系统现有规则生成。
2.2.2撤销移交
档案移交出现错误时,可以撤回移交数据,接收人员也可以退回移交数据。
输入项:
移交清单号(必填)
输出项:
序号、勾选框、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业务事项名称、移交日期、移交人员。
勾选查询出的移交档案,执行撤销操作,档案将回退至未移交状态。
2.2.3档案归档
档案移交之后进行归档。
输入项:  
移交清单号(必填)
输出项:
序号、勾选框、移交清单号、移交部门、移交人员、移交日期、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业务事项名称。
用户录入移交清单号,执行导入操作,程序列出全部已接收移交未归档的档案信息,勾选后可执行归档操作,归档成功后,打印归档清单。
通过移交清单号、移交日期起止、移交部门、移交人员,可查询移交清单号。
2.2.4撤销归档
档案归档出现错误时,可以进行撤销归档操作。
输入项:
归档流水号(必填)
输出项:
序号、勾选框、归档清单号、归档部门、归档人员、归档日期、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业务事项名称。
用户输入归档流水号,查询需要撤销的电子档案,勾选电子档案,执行撤销操作,档案将回退至已移交未归档状态。
2.2.5档案入库
档案归档完毕后,最终需要将档案入库。
选择库房,点击入库,根据各种筛选条件,查询待入库的档案信息。
输入项:库房号、档案架号、档案格号、归档流水号、入库按钮。查询按钮。
勾选需要入库的数据,选择档案架,档案格,可进行档案入库。
输出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业务事项名称、采集日期、归档流水号。
2.2.6撤销入库
如档案入库错误,可撤销入库。
输入项:归档流水号、查询按钮、撤销按钮、清空按钮。
根据各种筛选条件,点击“查询”。 勾选需要撤销入库的数据,可将档案撤销入库。
输出项:工作事项、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车辆牌照号、车辆类别、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排气量、核定吨(座)位、购车日期、受理时间、归档流水号。
用户输入归档流水号,查询需要撤销的电子档案,勾选电子档案,执行撤销操作,档案将回退至已归档未入库状态。
2.3增设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查询及统计功能
新增两项项车购税档案模块,包括:【车购税档案查询】、【车购税档案统计】。
2.3.1车购税档案查询
查询用户所属机构范围内的已采集的车购税电子档案。
查询筛选(输入)项:
税务机关、工作事项、采集人员姓名、采集时间起、采集时间止、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完税证明号码、车辆识别代号。
数据输出项:
序号、完税证明号码、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工作事项、采集日期、采集人员、档案详情。
“档案详情”字段添加链接,弹出档案详情页面并可以预览、删除图片影像。
2.4.3车购税档案统计
可以按税务机关、采集时间起止、申报时间起止统计车购税档案建档情况。
输入项:
税务机关、采集时间起止、申报时间起止。参数支持按钮、日期、下拉树等多种控件类型。支持对查询参数组合结果进行查询。
输出项:
序号、库房号、架号、格号、业务类型、归档流水号数,案件数。
地区(税务机关名称)、申报数量、建档数量、未建档数量、建档率(建档数量/申报数量)
点击地区,下钻至县区层级。点击未建档栏次数据,下钻明细页面。
未建档栏次数据输出项: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纳税人名称(姓名)、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工作事项、申报日期、录入人员(录入申报信息的操作人员姓名)、申报状态、完税证明号码、申报税务机关。
2.4车辆购置税档案新增功能统一工作平台集成
支持通过吉林省税务局统一工作平台登录查看新增的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管理功能。
2.5完善电子档案数据交互应用功能
2.5.1 事项同步
同步需要存储的新增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采集的电子影像数据,包括,流程税务事项表,税务事项表,附列资料表,税务事项管理表,附列资料关系表,并对车辆购置税征税档案同步数据进行二次加工处理。
2.5.2 金三数据同步
电子档案系统实时同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车辆购置税征税业务数据,以保证在档案系统中进行车辆购置税征税图片及视频采集的实时性、准确性。
3.电子档案系统环境升级部署
3.1系统环境部署
系统的数据库实例安装、数据库建库脚本安装、应用程序部署及发布,并完成要完成初始化数据投放、迁移数据投放、系统功能全流程测试工作;完成和金三核心系统的关联系统的生产环境联调工作。
3.2安全升级
对服务器及软件的安全加固升级。
3.3服务器升级维护
数据库升级维护,调整数据库性能,使之进入较优化状态;操作系统升级维护,包括配置防火墙、关闭无用的服务和端口、升级服务期操作系统相关组件。
(二)项目非功能性需求包括:
1.扩展性
当数据容量发生变化时,目标系统能通过在横向(Tiers)和纵向(Layers)的各个层次的扩充,保证系统合理的响应时间和负载能力。
2.安全性
需采用稳定、可靠的数据存储系统,需对应用系统进行源代码、安全功能的检查与测试。
3.可靠性
(1)对系统进行改进维护或升级等的时间。
(2)系统应不受任何单点故障的影响。
4.可用性
系统应满足7×24小时可以使用。
4.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项目团队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根据用户要求,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
5.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总体要求如下:本项目要求3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项目实施地点为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本次需建设的全部功能的开发上线,且在本项目验收后,针对升级改造部分提供免费运维期一年。
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如下:中标供应商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进度管理、项目质量管理。中标供应商需采用国际通用的软件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方法,成立科学的项目人员团队,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确定进度目标,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对项目进度和工程实施进度进行控制。
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承诺向采购人提供有经验的项目实施队伍,至少一人为1人为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对于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人员,且不能影响项目进度;如投标人不能及时更换,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
项目实施内容如下:本项目要求3个月完成项目实施上线及项目终验,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代码开发、软件测试、上线部署实施、验收等阶段。
6.  验收要求
本项目运维服务结束15日内,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的运维服务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一)合同书(复印件);
(二)项目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三)项目需求分析报告终稿;
(四)项目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终稿(包括安全设计文档);
(五)项目建设报告,包括目标实现情况、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等;
(六)系统测试报告,包括性能测试和功能测试的方案、用例、结果和反馈等;
(七)系统试运行报告,包括试运行方案、问题和结论等;
(八)技术方案白皮书,包括项目建设难点及解决方案,对今后的工作的建议;
(九)用户操作手册;
(十)系统安装维护手册;
(十一)项目源代码及注释;
(十二)接口协议及注释;
(十三)完整的数据字典;
(十四)备份恢复手册;
(十五)信息系统拟定级工作报告(项目规划阶段);
(十六)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项目上线前),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七)信息系统源代码审计报告(内外网均需要提交),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八)漏洞扫描和安全基线报告;
(十九)内控内生化方案(包括内控内生化方案中的各项功能,是否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筛查等风险防控措施能够嵌入到软件中,保证正常运行。);
(二十一)内控内生化报告;
(二十二)技术检测报告(运用技术、系统部署、数据流向等是否符合合同和需求说明,性能是否达标)等;
(二十三)必要时,需要提供项目费用使用情况;
7.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中,应实行两级检查、两级验收制度。一级检查、二级检查和一级验收由实施小组组织完成;二级验收由省局组织实施。各级检查验收严格按项目实施中制订的相应的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将上报用户协调处理,对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应予以书面记录。
(一)职责分工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项目的前台操作页面,按照数据管理权限和菜单管理权限分别进行控制,符合金税三期岗责权限管理控制的要求,对不同级别不同范围的数据按照岗责要求和数据权限进行细分。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措施。系统岗位设置符合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避免一人履职发生错误或舞弊风险。
(三)授权审批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项目集成至统一工作平台,平台分配用户岗位,审核、复审、发布流程符合授权审批控制,符合“职责明确、分权制衡”的原则和有关制度规定。
(四) 流程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项目的操作步骤、处理时限等应当符合相关工作规程。
(五)公开运行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电子档案系统新增业务功能完善项目对规定和实际需要公开的事项,做到对具体对象公开。
(六)痕迹记录控制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征收信息交互平台涉及的数据操作要有记录留存后台数据库。
8.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不涉及接口对接工作。
(五)投标人应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控产品安全质量;建立清晰的软件供应链安全策略,明确相关的管理目标、工作流程、检查内容、责任部门等;严控上游,尤其重点管控开源代码的使用,确保使用的开源代码符合开源许可协议,形成第三方组件清单和安全分析报告,禁止使用存在高安全风险或已停止维护的第三方组件;严控自主开发代码的质量,采用软件源代码安全分析工具,持续检测和修复软件源代码中的安全缺陷和漏洞;建立完善的产品漏洞响应机制,包括产品漏洞信息的收集、漏洞报告渠道的建立和维护、漏洞补丁的开发和发布、客户端漏洞应急响应和修复支持等。发现网络安全漏洞、缺陷、数据泄露或其他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及时向采购人进行报告,不得擅自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
(六)项目实施前及实施期间,供应链厂商要对参与项目人员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技能等方面培训、考核、警示教育等。
(七)信息系统上线前要进行安全功能测试(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基线检查、源代码审计)。
(八)信息系统上线前,供应链厂商要提供供应链产品清单、第三方组件使用清单(供应链厂商引入的第三方组件要进行风险评估和漏洞扫描)、源代码审计报告、等保测评报告(三级系统要同时提供密评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要包含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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