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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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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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由盘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
2.2磋商范围: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合格报告
2.4工程内容:改善格所河《保基乡段)水生态环境目标同时提升格所河流城的水质,新建河滨缓冲带34044㎡、新建生态沟渠5310m、新建生态湿地3925㎡、恢复水城水生植被10335㎡
2.5咨询服务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72小时内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持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及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 。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 16 日至2023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4.2 报名地点: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由盘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委托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招标;
2.2磋商范围:盘州市保基乡格所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合格报告
2.4工程内容:改善格所河《保基乡段)水生态环境目标同时提升格所河流城的水质,新建河滨缓冲带34044㎡、新建生态沟渠5310m、新建生态湿地3925㎡、恢复水城水生植被10335㎡
2.5咨询服务期::1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项目磋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 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点前72小时内生成的企业信用报告书,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持工程咨询资质乙级及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给排水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 。
3.3 本次磋商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4.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 16 日至2023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
4.2 报名地点: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3 报名要求提交的资料: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盘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