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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农村清洁取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086
项目名称:农村清洁取暖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40,000.00
最高限价(元):35,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忌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 合相关规范要求;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5 年;
12.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电气强度(冷态)
3
泄漏电流
4
接地电阻
5
防触电保护
6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7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
8.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 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 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 调 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5年;
15.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2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4
绝缘电阻
5
电气强度

 
三、安装要求
1.坚持一户一设计,将每个农村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
2.在户内施工时应设置电源总开关箱,总开关箱位置原则上应在距第一支撑点2米范围内,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户内施工企业负责结合实际合理对接户内原有照明电路;负责顺接电源连接作业至户内电源总开关箱,并完成接火作业。电线、插座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照安装方案及设计进行操作,电源线配线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入功率。户内工程线路改造必须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户内漏电保护器”。
3.设备安装位置不限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安全、合理,保证使用人冬季供暖需求,实现农村居民整户取暖系统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
4.保留原有供暖设备功能及管路,在此基础上进行加装煤改洁设备,并可实现原有供暖设备与煤改洁设备之间随时手动切换。
5.输送水管必须有防冻措施,确保极寒天气不出现冻害故障。还应设置防火、防漏电措施,避免发生火灾。水、液输送管路露出部分必须横平竖直,不影响建筑室内外美观。
6.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设备的电源线、进户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7.投标人在设备安装时需安排专业技术施工人员对用户改造条件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进出水管路排列、暖气供热柱数量、房屋空间大小等),由投标人确定用户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和用户设备类型选取是否合理,保证在产品技术标准下的制热量和制冷量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若设备安装完成后出现未达到相应的标准效果,投标人经与用户沟通协商后无条件进行设备更换和退货。
四、售后服务
1.投标企业对其产品的“安装设计、包修保修、售后服务”及其所供应产品(含水泵、储水罐、供暖末端前管道、过滤装置等),给予住户5年以上的“免费包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住户在正常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2.投标人在铁西区设立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设立 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服务电话需在设备显著位置上标识),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必须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或更换为全新设备。
3.中标人为用户免费培训,提供使用说明书等,对关键注意事项着重说明和告知,以便用户正常使用设备和维护系统设施。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因为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4.本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80%和农户自筹资金20%。
付款方式及条件:设备安装全部完成后,且电力配套完成,乙方完成设备调试达到运行条件并自验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提下,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实际安装数量对应的金额)的100%。
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80%待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由采购人支付,农户自筹资金20%由中标单位自行收取。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监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6.售后服务: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7.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委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格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使采购设备的全部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标准。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采购设备及物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辅材,安装过程不再另收取任何费用。
8.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满以后,投标人应按其在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9.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格,户用配电箱及埋管穿线费、水暖管材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损耗费、各阶段检验的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及安装辅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第一支撑点后的电源连接、户内配电箱及埋管穿线上水连接、采暖末端供回水连接、空气源热泵、支架、管材管件、阀门仪表、水箱水泵、电线电缆、保温材料等设计、设备安装、冲洗、试压及调试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内各镇各村(社区)村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10.质保期:对产品免费保修5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安装地点:001包:翟家街道、大青街道,约:412户。002包:高花街道、彰驿站街道,约:400户。003包:长滩镇、四方台镇、新民屯镇,约:400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上户数仅作为参考。
七、招标控制单价: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5500元/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12500元/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5P):17500元/台。投标人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各村安装明细、合作协议、安装照片等材料。
九、由于本项目有一部分资金来自于农村住户,所以各农村住户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本项目3个包组中任何1家中标单位,为自家安装所需设备,本项目存在此不定性因素,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如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7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忌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 合相关规范要求;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5 年;
12.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电气强度(冷态)
3
泄漏电流
4
接地电阻
5
防触电保护
6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7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
8.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 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 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 调 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5年;
15.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2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4
绝缘电阻
5
电气强度

 
三、安装要求
1.坚持一户一设计,将每个农村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
2.在户内施工时应设置电源总开关箱,总开关箱位置原则上应在距第一支撑点2米范围内,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户内施工企业负责结合实际合理对接户内原有照明电路;负责顺接电源连接作业至户内电源总开关箱,并完成接火作业。电线、插座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照安装方案及设计进行操作,电源线配线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入功率。户内工程线路改造必须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户内漏电保护器”。
3.设备安装位置不限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安全、合理,保证使用人冬季供暖需求,实现农村居民整户取暖系统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
4.保留原有供暖设备功能及管路,在此基础上进行加装煤改洁设备,并可实现原有供暖设备与煤改洁设备之间随时手动切换。
5.输送水管必须有防冻措施,确保极寒天气不出现冻害故障。还应设置防火、防漏电措施,避免发生火灾。水、液输送管路露出部分必须横平竖直,不影响建筑室内外美观。
6.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设备的电源线、进户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7.投标人在设备安装时需安排专业技术施工人员对用户改造条件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进出水管路排列、暖气供热柱数量、房屋空间大小等),由投标人确定用户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和用户设备类型选取是否合理,保证在产品技术标准下的制热量和制冷量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若设备安装完成后出现未达到相应的标准效果,投标人经与用户沟通协商后无条件进行设备更换和退货。
四、售后服务
1.投标企业对其产品的“安装设计、包修保修、售后服务”及其所供应产品(含水泵、储水罐、供暖末端前管道、过滤装置等),给予住户5年以上的“免费包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住户在正常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2.投标人在铁西区设立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设立 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服务电话需在设备显著位置上标识),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必须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或更换为全新设备。
3.中标人为用户免费培训,提供使用说明书等,对关键注意事项着重说明和告知,以便用户正常使用设备和维护系统设施。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因为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4.本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80%和农户自筹资金20%。
付款方式及条件:设备安装全部完成后,且电力配套完成,乙方完成设备调试达到运行条件并自验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提下,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实际安装数量对应的金额)的100%。
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80%待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由采购人支付,农户自筹资金20%由中标单位自行收取。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监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6.售后服务: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7.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委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格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使采购设备的全部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标准。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采购设备及物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辅材,安装过程不再另收取任何费用。
8.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满以后,投标人应按其在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9.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格,户用配电箱及埋管穿线费、水暖管材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损耗费、各阶段检验的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及安装辅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第一支撑点后的电源连接、户内配电箱及埋管穿线上水连接、采暖末端供回水连接、空气源热泵、支架、管材管件、阀门仪表、水箱水泵、电线电缆、保温材料等设计、设备安装、冲洗、试压及调试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内各镇各村(社区)村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10.质保期:对产品免费保修5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安装地点:001包:翟家街道、大青街道,约:412户。002包:高花街道、彰驿站街道,约:400户。003包:长滩镇、四方台镇、新民屯镇,约:400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上户数仅作为参考。
七、招标控制单价: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5500元/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12500元/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5P):17500元/台。投标人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各村安装明细、合作协议、安装照片等材料。
九、由于本项目有一部分资金来自于农村住户,所以各农村住户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本项目3个包组中任何1家中标单位,为自家安装所需设备,本项目存在此不定性因素,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如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7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5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 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忌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 合相关规范要求;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5 年;
12.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1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制热系统密封性能
 
 
JB/T 13573-2018《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GB
21455-2019《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2
电气强度(冷态)
3
泄漏电流
4
接地电阻
5
防触电保护
6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
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
7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
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

二、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水)机组》(GB/T 25127.2- 2020)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低温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2 级(额定出水温度 41℃)要求;
5.须为变频分体机;
6.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7.3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5.7kW,5P 机组名义制热量(室外干球温度-12℃,额定出水温度 41℃)不低于 9.5kW;
8.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9.额定出水温度 41℃时,机组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10.空气源热泵热水机应加装电辅助加热装置,能够实 现手动开、闭电辅助加热系统,并应在明显位置显示电辅助加热系统工作状态;
11.空气源热泵热水机采暖系统要配套安装适宜容量的 保温储水罐,确保系统工作稳定,水系统应配备适宜的过滤装置;
12.1%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具有标准485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供水温度、回水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无线传输,具备远程 调 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3.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14.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5年;
15.设备安装前,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 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 2 空气源热泵热水机抽检项目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1
名义制热量、名义制热消耗功率、名义制热性能系数COP-12℃(室外干球温度-12℃, 额定出水温度41℃)
 
《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 第 2 部分: 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
(冷水)机组》(GB/T 25127.2-2020)、《低温
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 等 级 》 (GB37480- 2019)
 
2
低温制热量、低温制热消耗功率、低温制热性能系数COP-20℃(室外干球温度-20℃, 额定出水温度41℃)
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
4
绝缘电阻
5
电气强度

 
三、安装要求
1.坚持一户一设计,将每个农村住户冬季取暖作为一个系统来对待,中标供应商应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
2.在户内施工时应设置电源总开关箱,总开关箱位置原则上应在距第一支撑点2米范围内,其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户内施工企业负责结合实际合理对接户内原有照明电路;负责顺接电源连接作业至户内电源总开关箱,并完成接火作业。电线、插座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照安装方案及设计进行操作,电源线配线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入功率。户内工程线路改造必须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户内漏电保护器”。
3.设备安装位置不限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安全、合理,保证使用人冬季供暖需求,实现农村居民整户取暖系统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
4.保留原有供暖设备功能及管路,在此基础上进行加装煤改洁设备,并可实现原有供暖设备与煤改洁设备之间随时手动切换。
5.输送水管必须有防冻措施,确保极寒天气不出现冻害故障。还应设置防火、防漏电措施,避免发生火灾。水、液输送管路露出部分必须横平竖直,不影响建筑室内外美观。
6.电表以下至农户设备安装处的所有物料(包括但不限于空气开关、设备的电源线、进户线等)全部由中标人负责,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7.投标人在设备安装时需安排专业技术施工人员对用户改造条件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进出水管路排列、暖气供热柱数量、房屋空间大小等),由投标人确定用户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和用户设备类型选取是否合理,保证在产品技术标准下的制热量和制冷量能够达到预期效果。若设备安装完成后出现未达到相应的标准效果,投标人经与用户沟通协商后无条件进行设备更换和退货。
四、售后服务
1.投标企业对其产品的“安装设计、包修保修、售后服务”及其所供应产品(含水泵、储水罐、供暖末端前管道、过滤装置等),给予住户5年以上的“免费包修期”。“免费包修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换、包教、包会”。使用中出现问题时,企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完成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避免在用户家中长时间维修而影响用户取暖,确保住户在正常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2.投标人在铁西区设立长期售后服务机构,设立 24 小时售后服务电话(服务电话需在设备显著位置上标识),提供7*24小时上门服务,在接到用户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必须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24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或更换为全新设备。
3.中标人为用户免费培训,提供使用说明书等,对关键注意事项着重说明和告知,以便用户正常使用设备和维护系统设施。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因为农户需求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最终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准,按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4.本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80%和农户自筹资金20%。
付款方式及条件:设备安装全部完成后,且电力配套完成,乙方完成设备调试达到运行条件并自验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提下,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实际安装数量对应的金额)的100%。
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80%待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由采购人支付,农户自筹资金20%由中标单位自行收取。
5.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监理单位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监理单位依法组织实施
6.售后服务:热线支持:24小时;现场支持: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7.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委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格的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使采购设备的全部安装调试达到使用标准。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采购设备及物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辅材,安装过程不再另收取任何费用。
8.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在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满以后,投标人应按其在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9.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格,户用配电箱及埋管穿线费、水暖管材费、运输费、运杂费、装卸费、损耗费、各阶段检验的费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安装费及安装辅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外线第一支撑点后的电源连接、户内配电箱及埋管穿线上水连接、采暖末端供回水连接、空气源热泵、支架、管材管件、阀门仪表、水箱水泵、电线电缆、保温材料等设计、设备安装、冲洗、试压及调试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内各镇各村(社区)村民(居民)住宅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10.质保期:对产品免费保修5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六、安装地点:001包:翟家街道、大青街道,约:412户。002包:高花街道、彰驿站街道,约:400户。003包:长滩镇、四方台镇、新民屯镇,约:400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以上户数仅作为参考。
七、招标控制单价: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5500元/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3P):12500元/台,空气源热泵热水机(5P):17500元/台。投标人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中标单位负责提供各村安装明细、合作协议、安装照片等材料。
九、由于本项目有一部分资金来自于农村住户,所以各农村住户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本项目3个包组中任何1家中标单位,为自家安装所需设备,本项目存在此不定性因素,请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如因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5月1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A座五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西路重工北街3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dx1202@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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