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县白桥镇高庙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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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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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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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县白桥镇高庙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21 原文链接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NQ-0-2024-053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县白桥镇高庙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拍卖 |
转让底价 | 1200万元(10年总价)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2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年6月4日 |
竞价时间 | 2024年6月5日10:00至2024年6月5日10:30(延时除外) |
土地概述 | 和县白桥镇高庙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约2000亩,租赁期限10年,流转用途为智慧化数字农业,起拍价120万元/年,竞买保证金7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一年承包费。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标的物的范围、面积及土地地貌以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期到期前,自行到现场察看标的的现状,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对标的的任何保证。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并认可了标的地点、范围、面积、土地地貌现状、生产所需的水系、电力设施配套、土地邻里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4日16时止(工作时间内:08:3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时间。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年5月21日 |
公告期 |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4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在同等条件下,标的所在地的本村村民组成员享有优先权,请优先权利人于报名结束前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优先承租权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权。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项目为承包经营权拍卖;承包土地流转用途为数字化智慧农业,买受人不得利用流转的土地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周边种植树木和苗木;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因生产需要搭建临时性建筑,买受人应书面申请,经委托人同意,由相关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搭建;合同到期后临时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拆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2、竞买人竞得标的后,需对流转地块进行改造建设投资运营,打造数字化智慧农业,首年买受人投入的改造成本不得低于200万元,改造后由属地农业部门对标的进行验收,由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计,若验收审计未通过,委托人联合相关部门下发整改意见,经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相关验收审计的,作违约处理,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本次公告中公示面积包括机耕路及灌溉水系,具体流转面积以土地改造工程施工验收面积为准,面积误差按照成交单价进行计算(即承包费=成交价÷公告面积×验收面积),流转地块中的零星墓地及影响机械化作业的农业电力设施,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与村民协商解决,产生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涉及到坟墓迁移,按照郑蒲港新区相关征迁标准补偿) 4、承包费支付方式为:年付,实行先付款后承包的原则,买受人须在成交后5日内一次性缴清首年承包费;第五年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每亩每年增收50元,作为高庙村委会集体管理费作为抗旱、排涝资金。 5、买受人竞得标的后不得私自转让、分包该土地,一经发现,委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流转土地;承包期内实行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委托人不承担买受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费用。 6、承包经营期内如遇政府大面积开发提前收回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委托人仅退还剩余承包费,委托人及地方政府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除法律规定外)。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不得提交任何补偿要求,必须无条件地及时清场交地;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7、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影响每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承包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的,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承包的土地。 8、承包期,流转土地每年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流转土地的农户所得;稻谷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以实际谁种粮谁受益。 9、流转土地的起租日、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为准。 10、此次流转土地于2024年10月31日交付,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后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1、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带来的市场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4日17:00止。 2、竞买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以现金及其他入账方式,意向竞买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则无资格参与竞价。由于意向竞买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负。 3、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在公告期内到代理机构办理相关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若竞买人逾期未参与项目或参与项目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办理完缴款、签订流转合同,经委托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5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息退还。 5、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首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此次拍卖项目买受人须支付成交价百分之一点四的佣金。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用途中备注竞得标的名称(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雨山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函告后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的,视为竞得人自愿放弃竞得资格,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并上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对竞得人作违约处理,竞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由委托人处置(竞买保证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原竞得人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价款差额部分、应付佣金、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
交易方式 |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2、本次拍卖竞价会将于2024年6月5日上午10:00,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产权交易厅举行。 3、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且具备专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并上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买受人作违约处理,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交由委托人处置(竞买保证金优先支付此次拍卖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原买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原买受人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5、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5日内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并在缴清全部款项后7日内与委托人签订《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逾期未办理相关成交手续履行买受人义务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 6、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④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到场无需提交) ⑤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⑥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①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马鞍山市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③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竞买人须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作出保证,代理机构仅对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做形式上的审查,因竞买人伪造报名材料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竞买保证金70万元(意向竞买人必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通过本单位账户足额转出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之一,并备注标的名称:和县白桥镇高庙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子账号:9558831306000218291; 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3884; 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84265441892; 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20010267716366600015623; 5、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379。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4日17:00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白桥镇高庙村村民委员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4340523ME2010318H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集体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无 |
转让方联系人 | 刘良柱 |
联系电话 | 18856550195 |
五、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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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中央大厦9栋7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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