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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建设项目设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建设项目 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复[202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设计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顺政数招核〔2023〕6号文件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裕和路以北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裕和路以北地块,拟新建48班全寄宿制高中一所,校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4666.67㎡(可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约95501㎡,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5737㎡(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48062㎡、办公用房3854㎡、 生活服务用房33821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6200㎡(包括风雨连廊1200㎡、建筑首层架空面积5000㎡),地下建筑面积3564㎡(包括地下车库及人防、设备用房等,不计容)。另建设室外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约22297㎡,以及道路广场、 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室外工程(实际以审批部门批复为准)。项目总投资约59887.39万元,建安费约48777.32万元。(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2.3服务时限要求:
2.3.1 总体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建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3.2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初步设计工作要求:自招标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根据评审意见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2)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初稿;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 20个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修编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 2 年。若项目分期实施,则对应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4)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延长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注:无论审计发生何时,双方应配合审计工作,并无条件按审计意见整改。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为完成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美的高中建设项目设计等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资料收集工作、发包人未推荐方案设计的专业工程(如人防、园林、装修等专业工程)的设计方案(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有关部门的报批(含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含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手续、协助完成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设计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范围内全部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及支护、地基及基础、建筑、结构、防雷、人防、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外装饰(幕墙、铝合金门窗)及钢结构节点深化设计、给排水、消防系统、机电设备、通风空调、电梯、高低压变配电、弱电系统、智能化设计、导向标识系统、厨房设备、办公家具、校园外环境配套设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设计、安全、环保及节能等专业服务;其中智能化设计包括:楼宇智能门禁、监控、综合布线、监控中心、机房、停车场、多媒体报告厅、信息发布、广播、大中小型会议室、体育场馆、师生宿舍、安防等智能化咨询、深化设计及相关报审资料(需求分析报告、费用明细等);本项目设计范围不包含如下专业内容:BIM设计、高压配电设计、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竣工图编制、与相邻地块的立体过街通道设计及不包含红线外的专项设计。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4.2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43,553.99 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6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 的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4.2.1款规定的资质要求。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满足,下同)。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网址: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website/index.jsp)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满足)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6.7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 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牵头单位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选择是否离场,如离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5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曾工、余工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2023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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