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第1合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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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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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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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仙居至庆元公路松阳县水南至枫坪段工程第1合同施工
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1.10.3、2.2.2、2.3.1、3.2.7项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并发布本项目第1合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三个连续值;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共 7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代理(盖章):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盖章):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9日
一、发布本项目第1合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三个连续值
本项目第1合同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大写)人民币:壹亿零捌拾贰万贰仟捌佰捌拾伍元整(¥100822885元)。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0.93、0.94、0.95 。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下列子目号的数量修改为:
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下列子目号的单位修改为: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313-3、314-6子目号修改为: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第400章403-1原子目号后补充403-1-c子目内容: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删除子目号502-3-g(孔口管固定筋)内容,原子目号“502-3-h”修改为“502-3-g”,孔口管固定筋作为热轧无缝钢管施工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删除原第16.1.2项内容,修改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通用合同条款16.1.2项约定为: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仅对永久性工程结构物用钢材(仅限工程量清单第200章防护工程用锚杆和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用钢材、500章隧道用钢材)、水泥(仅限工程量清单第200章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用水泥、第300章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及基层用水泥、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结构混凝土用水泥和第500章隧道结构混凝土用水泥)、沥青(仅限路面上、中面层用沥青)、碎石(仅限路面底基层、基层、路面上中面层、桥梁上部预应力T梁及现浇空心板用碎石)、中粗砂(仅限工程量清单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结构混凝土用中粗砂、第500章隧道结构混凝土用中粗砂)进行价格调差。
其中:钢材(仅限工程量清单第200章防护用锚杆、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用钢材、500章隧道用钢材)包含:光圆钢筋、带肋钢筋、Q235钢板、钢绞线、钢筋网片、E6定型钢筋焊接网、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型钢钢拱架、钢筋格栅拱架、管棚、注浆小导管。
水泥包含:32.5级散装水泥、42.5级散装水泥、52.5级散装水泥(按42.5级散装水泥调差),袋装水泥按对应标号的散装水泥调差;
沥青包含:路面上面层用改性沥青和石油沥青、路面中面层用石油沥青;
碎石包含:仅限路面底基层、基层、路面上中面层、桥梁上部预应力T梁及现浇空心板用碎石;
中粗砂:仅限工程量清单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第500章隧道结构混凝土用中粗砂。
(1)基期价格
注:基期价格仅作为调差依据。
(2)当期价格(均指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口径同基期价格)
钢筋、钢板、钢绞线(Фj15.24,1860MPa)、型钢、Ф108镀锌焊接钢管、Ф42无缝钢管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丽水地区相关价格。其中:光圆钢筋为丽水地区光圆钢筋(HPB300)综合价除税信息价平均值,带肋钢筋为丽水市带肋钢筋(HRB400)综合价除税信息价平均值,型钢为丽水地区型钢综合价除税信息价平均值,钢绞线(Фj15.24,1860MPa)、Ф108镀锌焊接钢管、Ф42无缝钢管、Q235B钢板为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水泥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散装水泥丽水市松阳县除含信息价。
改性沥青、石油沥青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的15日所在时间期间厂家参考价格信息出库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杭州沥青库厂家参考价格信息除税信息价);
碎石(统料)、路面用碎石、中粗砂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丽水市松阳县碎石(统料)、路面用碎石、中粗砂除税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
光圆钢筋、带肋钢筋、Q235钢板、钢筋网片、钢绞线、E6定型钢筋焊接网、型钢钢拱架、钢筋格栅拱架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即为实际调差的数量;
砂浆锚杆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带肋钢筋进行调差;
Ф25中空注浆锚杆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Ф42无缝钢管进行调差;
Ф108×6mm管棚(按镀锌焊接钢管调差)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镀锌焊接钢管进行调差;
注浆小导管(按Ф42无缝钢管调差)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Ф42无缝钢管进行调差;
各级砼所用的水泥、碎石、中粗砂消耗量根据计量的砼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附录2基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材料消耗计算。C30及以下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32.5级计算,C30以上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42.5级计算。
路面底基层、基层、上中面层用水泥、碎石、沥青的消耗量根据发包人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来计算;
b.调差规则
c.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d.调整差价
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开工当季(自开工令发布当月起连续三个月)不调整,以后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实际计量支付工程量为准,在下一季首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每季汇总支付一次。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跟踪审计单位复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除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外,还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价格调差部分相对应的增值税进行调整,增值税调差公式=经发包人核准确认的调差材料差价×经发包人核准确认的调差数量×增值税税率,除上述调整外,其它费用不再调整。
(7)对项目交工之后进行的计量材料,调差截止时间由发包人决定并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203.05计量与支付 1.计量中,删除第(2)、(8)款原内容,修改为:
(2)挖除填方段路基范围内的淤泥(不包括借土场)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人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203-1-b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挖淤所需的排水、围堰以及必要的支护等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挖除淤泥后回填、特殊性岩土换填、零填挖路段换填、低填浅挖路段换填、挖方路段换填、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换填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并区分填筑材料在204-1路基填筑相关子目中计量。
(8)结构物施工所需的二次开挖、路基施工所需的挖台阶、PVC管埋设等均属于路基挖方所需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特殊性岩土挖除、低填浅挖路段超挖、挖方路段超挖、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超挖等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203-1-a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
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313.05计量与支付 1.计量中,删除第(2)款原内容,修改为:
(2)水泥混凝土加固土路肩经验收合格后,按铺设顶面宽度乘以铺设厚度以立方米计量,加固土路肩的混凝土立模、摊铺、振捣、养生、拆模、接缝材料等均属于承包人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水泥混凝土加固土路肩级配碎石垫层、三维复合排水网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别以立方米、平方米计量。
5、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第403节计量支付条款中补充如下内容:
永久钢护筒应按图纸要求及监理人指示施工,按实际安设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永久钢护筒以公斤(kg)计量。永久性钢护筒所需的涂装等都属于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以下无正文)
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招标人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1.10.3、2.2.2、2.3.1、3.2.7项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并发布本项目第1合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三个连续值;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共 7页),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代理(盖章):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盖章):松阳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10月9日
一、发布本项目第1合同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及调整系数三个连续值
本项目第1合同工程量清单预算为(大写)人民币:壹亿零捌拾贰万贰仟捌佰捌拾伍元整(¥100822885元)。
调整系数的三个连续值为:
0.93、0.94、0.95 。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下列子目号的数量修改为: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203-1 | 路基挖方 | | |
-a | 挖土石方(含光面爆破) | m3 | 175778.4 |
2、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下列子目号的单位修改为: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204-1 | 路基填方 | |
-e | 素砼垫层(桥头路基综合处理) | m3 |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313-3、314-6子目号修改为: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313-3 | 现浇混凝土加固土路肩 | | |
-a | 厚10cm(C20小石子砼) | m3 | 658.8 |
-b | 级配碎石垫层 | m3 | 2738,8 |
-c | 三维复合排水网 | m2 | 9592 |
4、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第400章403-1原子目号后补充403-1-c子目内容:
子目号 | 子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403-1 | 基础钢筋(包括灌注桩、承台等) | | |
-c | 永久钢护筒 | kg | 10056 |
3、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删除子目号502-3-g(孔口管固定筋)内容,原子目号“502-3-h”修改为“502-3-g”,孔口管固定筋作为热轧无缝钢管施工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招标文件中与此相关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删除原第16.1.2项内容,修改为:
16.1.2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通用合同条款16.1.2项约定为: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仅对永久性工程结构物用钢材(仅限工程量清单第200章防护工程用锚杆和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用钢材、500章隧道用钢材)、水泥(仅限工程量清单第200章片石混凝土挡土墙用水泥、第300章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及基层用水泥、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结构混凝土用水泥和第500章隧道结构混凝土用水泥)、沥青(仅限路面上、中面层用沥青)、碎石(仅限路面底基层、基层、路面上中面层、桥梁上部预应力T梁及现浇空心板用碎石)、中粗砂(仅限工程量清单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结构混凝土用中粗砂、第500章隧道结构混凝土用中粗砂)进行价格调差。
其中:钢材(仅限工程量清单第200章防护用锚杆、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用钢材、500章隧道用钢材)包含:光圆钢筋、带肋钢筋、Q235钢板、钢绞线、钢筋网片、E6定型钢筋焊接网、砂浆锚杆、中空注浆锚杆、型钢钢拱架、钢筋格栅拱架、管棚、注浆小导管。
水泥包含:32.5级散装水泥、42.5级散装水泥、52.5级散装水泥(按42.5级散装水泥调差),袋装水泥按对应标号的散装水泥调差;
沥青包含:路面上面层用改性沥青和石油沥青、路面中面层用石油沥青;
碎石包含:仅限路面底基层、基层、路面上中面层、桥梁上部预应力T梁及现浇空心板用碎石;
中粗砂:仅限工程量清单第400章桥梁(不包括涵洞)、第500章隧道结构混凝土用中粗砂。
(1)基期价格
序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期价格(元) | 备注 |
1 | 32.5 级水泥(按散装水泥调差) | t | 460 | 松阳县除税信息价 |
2 | 42.5 级水泥(按散装水泥调差) | t | 517 | 松阳县除税信息价 |
3 | 光圆钢筋(按光圆钢筋综合价调差) | t | 4257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4 | 带肋钢筋(按带肋钢筋综合价调差) | t | 4009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6 | 钢绞线(按Фj15.24,1860MPa调差) | t | 5204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7 | Q235钢板(按Q235B钢板调差) | t | 4255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8 | 砂浆锚杆(按带肋钢筋综合价调差) | t | 4009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9 | Ф25中空注浆锚杆(按Ф42无缝钢管调差) | t | 4838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10 | 型钢钢拱架(按型钢综合价调差) | t | 4058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11 | 钢筋格栅拱架(按带肋钢筋综合价调差) | t | 4009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12 | Ф108×6mm管棚(按Ф108镀锌焊接钢管调差) | t | 4791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13 | Ф42×4mm注浆小导管(按Ф42无缝钢管调差) | t | 4838 | 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
14 | 改性沥青(按改性沥青(SK)C级、D级调差) | t | 4741 | 杭州沥青库除税信息价 |
15 | 石油沥青(按东海AH-70调差) | t | 3405 | 杭州沥青库除税信息价 |
16 | 碎石(按未筛分碎石统料调差) | m3 | 92 | 松阳县除税信息价 |
17 | 路面用碎石(1.5cm、2.5cm) | m3 | 198 | 松阳县除税信息价 |
18 | 中粗砂 | m3 | 182 | 松阳县除税信息价 |
注:基期价格仅作为调差依据。
(2)当期价格(均指不含进项税市场信息价,口径同基期价格)
钢筋、钢板、钢绞线(Фj15.24,1860MPa)、型钢、Ф108镀锌焊接钢管、Ф42无缝钢管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丽水地区相关价格。其中:光圆钢筋为丽水地区光圆钢筋(HPB300)综合价除税信息价平均值,带肋钢筋为丽水市带肋钢筋(HRB400)综合价除税信息价平均值,型钢为丽水地区型钢综合价除税信息价平均值,钢绞线(Фj15.24,1860MPa)、Ф108镀锌焊接钢管、Ф42无缝钢管、Q235B钢板为丽水地区除税信息价平均值。
水泥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散装水泥丽水市松阳县除含信息价。
改性沥青、石油沥青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的15日所在时间期间厂家参考价格信息出库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杭州沥青库厂家参考价格信息除税信息价);
碎石(统料)、路面用碎石、中粗砂当期价格为承包人计量申报日期前一个月浙江省交通厅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质监与造价》中丽水市松阳县碎石(统料)、路面用碎石、中粗砂除税信息价。
(3)调差方法
a.数量
光圆钢筋、带肋钢筋、Q235钢板、钢筋网片、钢绞线、E6定型钢筋焊接网、型钢钢拱架、钢筋格栅拱架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即为实际调差的数量;
砂浆锚杆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按不同规格型号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带肋钢筋进行调差;
Ф25中空注浆锚杆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Ф42无缝钢管进行调差;
Ф108×6mm管棚(按镀锌焊接钢管调差)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镀锌焊接钢管进行调差;
注浆小导管(按Ф42无缝钢管调差)根据实际计量支付的数量根据设计图纸提供的每延米重量进行换算后作为实际调差的数量按Ф42无缝钢管进行调差;
各级砼所用的水泥、碎石、中粗砂消耗量根据计量的砼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附录2基本定额中的混凝土材料消耗计算。C30及以下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32.5级计算,C30以上混凝土的水泥消耗量按42.5级计算。
路面底基层、基层、上中面层用水泥、碎石、沥青的消耗量根据发包人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来计算;
b.调差规则
序号 | 规格型号 |
1 | 32.5 级水泥(按散装水泥调差) |
2 | 42.5 级水泥(按散装水泥调差) |
3 | 光圆钢筋(按光圆钢筋综合价调差) |
4 | 带肋钢筋(按带肋钢筋综合价调差) |
6 | 钢绞线(按Фj15.24,1860MPa调差) |
7 | Q235钢板(按Q235B钢板调差) |
8 | 砂浆锚杆(按带肋钢筋综合价调差) |
9 | Ф25中空注浆锚杆(按Ф42无缝钢管调差) |
10 | 型钢钢拱架(按型钢综合价调差) |
11 | 钢筋格栅拱架(按带肋钢筋综合价调差) |
12 | Ф108×6mm管棚(按Ф108镀锌焊接钢管调差) |
13 | Ф42×4mm注浆小导管(按Ф42无缝钢管调差) |
14 | 改性沥青(按改性沥青(SK)C级、D级调差) |
15 | 石油沥青(按东海AH-70调差) |
16 | 碎石(按未筛分碎石统料调差) |
17 | 路面用碎石(1.5cm、2.5cm) |
c.差价:差价=当期价格-基期价格。
d.调整差价
若差价不超过基期价格的±5%(含),则不进行调差,若差价超过基期价格的±5%,则进行调差,调整差价为差价超过±5%部分。
(4)调差周期
开工当季(自开工令发布当月起连续三个月)不调整,以后施工过程中每月调整一次,以当月实际计量支付工程量为准,在下一季首月份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反映,每季汇总支付一次。
(5)调差程序
由承包人提出价格调差计算表,报监理人审核,跟踪审计单位复核,由发包人审定。
(6)发包人除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价格进行调差外,还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价格调差部分相对应的增值税进行调整,增值税调差公式=经发包人核准确认的调差材料差价×经发包人核准确认的调差数量×增值税税率,除上述调整外,其它费用不再调整。
(7)对项目交工之后进行的计量材料,调差截止时间由发包人决定并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203.05计量与支付 1.计量中,删除第(2)、(8)款原内容,修改为:
(2)挖除填方段路基范围内的淤泥(不包括借土场)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人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203-1-b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挖淤所需的排水、围堰以及必要的支护等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挖除淤泥后回填、特殊性岩土换填、零填挖路段换填、低填浅挖路段换填、挖方路段换填、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换填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并区分填筑材料在204-1路基填筑相关子目中计量。
(8)结构物施工所需的二次开挖、路基施工所需的挖台阶、PVC管埋设等均属于路基挖方所需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特殊性岩土挖除、低填浅挖路段超挖、挖方路段超挖、陡坡路堤及填挖交界超挖等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在203-1-a子目中以立方米计量。
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专用技术规范 313.05计量与支付 1.计量中,删除第(2)款原内容,修改为:
(2)水泥混凝土加固土路肩经验收合格后,按铺设顶面宽度乘以铺设厚度以立方米计量,加固土路肩的混凝土立模、摊铺、振捣、养生、拆模、接缝材料等均属于承包人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水泥混凝土加固土路肩级配碎石垫层、三维复合排水网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分别以立方米、平方米计量。
5、招标文件第七章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第403节计量支付条款中补充如下内容:
永久钢护筒应按图纸要求及监理人指示施工,按实际安设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永久钢护筒以公斤(kg)计量。永久性钢护筒所需的涂装等都属于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