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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分公司隆硕路声测管采购(分包二:隆硕路二分部)招标单-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单名称:市政分公司隆硕路声测管采购(分包二:隆硕路二分部)招标单
招标单编号:574855731595
采购方: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1-22 08:03


市政分公司隆硕路声测管采购(分包二:隆硕路二分部)招标单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8时整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1月28日下午18时整市政分公司隆硕路声测管采购(分包二:隆硕路二分部)(采购编码:LQGC-2023-HW8533)已完成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一、评审情况(一)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采购内容成交候选人排序成交候选人名称报价(含税)备注1声测管1佛山市南海区赣邦建材有限公司1266208.2元(二)被否决响应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否决原因1声测管南宁市明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响应文件中,其他资料表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作否决处理。二、发布公示的媒介公示在广西路桥“招采平台”(网址https://page.1688.com/html/notice_list.html?spm=b26110225.8744419.kfgjgqtz.51.477e20a4j2tRem查看。)上发布。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受理机构: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递交地址:广西南宁平乐大道21号主楼1323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子邮箱:403588723@qq.com(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各报价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三)失信行为的处罚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设备材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处理。四、监督部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569858(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平乐大道21号主楼1323室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分公司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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