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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致各供应商:
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南财社〔2023〕73号)文件精神。2023年下达罗甸县第二批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50户,项目资金共17.5万元。根据《罗甸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经罗甸县残疾人联合会研究,拟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统一实施,询价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罗甸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项目名称
罗甸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实施标准
根据残疾人类别和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参考清单》及《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贵州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通知》(黔残联办发〔2022〕16号)文件精神执行,项目实施总户数50户,每户实施标准3500元。
四、供应商资质
具有无障碍项目施工资质(装修)及残疾人辅具适配资质的公司,具备参与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经验。报名时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近三年来参与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项目情况佐证清单(列表说明)。
五、询价方式
采取报送资料方式参与询价,在报名期内各供应商采取网络(加密)、邮寄或现场报送资料(含资质资料、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清单及单价目录,按改造对象残疾类别所需分类)方式参与项目竞标;报名完成后由罗甸县残联项目询价小组根据各方报送资料进行综合评定,选定实施方报残联党组织会议审定后公示。
六、报名时间、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29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联系人:徐安慰联系电话:13518541953,QQ邮箱:124897452@qq.com。
现场报名或资料邮寄地址:罗甸县龙坪镇河滨路罗甸县残疾人联合会。
七、询价综合评定及公示时间
(一)询价综合评定时间:2023年6月30日
(二)结果公示时间及网站:召开党组会议审定实施方于2023年7月5日前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附件:罗甸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罗甸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
罗甸县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黔南财社〔2023〕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用好、用活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资金,提高残疾人受益度,经研究,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黔南州财政局、黔南州残疾人联合会统筹安排,2023年下达罗甸县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二批)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共17.5万元,任务数共50户(户均补助标准3500元)。综合全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该项目重点落实在以下乡镇实施:边阳镇20户、龙坪镇15户、沫阳镇15户。
二、实施对象
(一)基本原则。按分类实施重点推进原则,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需要等,该项目实施重点对象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家庭。已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的残疾家庭不得纳入项目实施对象。
(二)基本条件。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必须为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
(三)实施顺序。在确定实施对象时,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确定实施对象:
A类: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中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
B类: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中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精神和智力残疾人;
 C类: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中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听力和言语残疾人。
三、实施标准
根据资金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每户3500元的标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主要包括通道、厨房、卫生间无障碍改造以及能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的智能化家居设备。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无障碍设计服务规范》,根据残疾人特点和需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可行的个性化改造方案,确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和改造方式。
四、改造内容
(一)肢体残疾人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活动范围及本人意愿等实际,着重对其厨房、厕所、卧室等部位的基础设施进行有针对性改造,包括改门、改坡、改灶、平整地面、安装坐便器和扶手、栏杆、智能家居设备等,消除居家障碍。
(二)视力残疾人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度及本人意愿等实际,对其主要活动场所平整地面,安装扶手、栏杆、语音对讲门铃、盲人电脑读屏软件,卫生间改造、改装电器声控开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
(三)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社会参与度及本人意愿等实际,对其房屋安装闪光门铃(或可视门铃),配置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闪光提醒装置等无障碍生活设备等。
(四)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要根据其残疾程度、本人或监护人意愿等实际,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栏(网),配置密码刀具箱等,以降低其居家生活风险。
五、改造方式
为保障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实效性、可操作性,由县残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统一施工。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7月15日前)
1.摸底调查。项目实施乡镇根据实施对象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各村开展项目实施宣传动员,根据任务数摸底,结合各残疾类别改造内容规定和残疾人需求意愿初步确定实施对象,组织填写申请审批表,并将名单报县残联。
2.确定实施方。根据项目实施有关规定,为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由县残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完成项目采购程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并签订项目实施协议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月15日至8月30日)
1.重点调查、确定实施对象和实施内容。县残联根据项目实施要求,组织项目实施乡镇残联、村残协、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深入申请对象逐户开展调查,严格按照残疾类别并结合残疾人家庭重点需求进行需求程度评估,确定改造内容,确保实施对象精准(不符合改造对象要求的由乡镇立即进行更换后调查评估)。重点调查评估后县残联审批同意实施对象名单和内容,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实施意见,县、乡(镇)、村将实施名单进行公示3天。
2.组织实施、整体推进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施对象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评估实施内容,严格推进项目实施。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15日)
项目实施完成后,第三方服务机构严格按照项目要求逐户悬挂好“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标识牌,并收集好各类项目资料编制成册申请项目验收。县残联组织项目实施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根据实施内容和标准逐户进行验收、报账并录入阳光平台系统。
七、强化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项目实施,罗甸县成立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丰邦敏党组书记、理事长
副组长:张靖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王锦德副理事长
罗朝富党组成员
成员:徐安慰县残联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兴旺县残联业务股工作员
罗秀丽县残联财务室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残联业务股,张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朝富同志任副主任,徐安慰、王兴旺两位同志为具体工作人员,重点做好工作协调统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督促检查等工作落实。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推进。县残联业务股要切实强化项目实施期间工作协调,具体指导好项目实施乡镇抓好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实施乡镇要明确专人具体做好项目实施的协调和配合,统筹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对象村(社区)残协要具体配合项目实施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协调、督促抓好项目实施。
(二)加强督促检查验收。项目实施期间,县残联将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督促检查,项目实施乡镇残联要具体做好配合,对检查出的问题,乡镇残联要督促好实施机构进行及时整改,实施过程中若需改变实施内容必须报经县残联同意,确保项目实施顺利,残疾人家庭满意。项目实施完成后,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收集好各类资料,组织验收小组逐户验收。
(三)杜绝违规违纪。县残联、乡镇残联、村(社区)残协要认真落实好项目实施对象、内容等要求,严格落实好项目实施对象审核等,严禁出现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等情况发生,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将移交县纪委县监委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按时上报材料。强化工作调度,项目实施乡镇要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并根据县残联工作调度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督促配合好项目实施方收集汇总项目资料,由县残联根据州残联工作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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