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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以《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国家电网能源互联产业雄安创新中心(互联网产业园片区XACR-2021-035宗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29号)、《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18号)、《关于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2】06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网中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项目精装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互联网产业园北部,东至城市组团连接道路NA9,南至城市支路ED8,西至城市单元集散道路NC3,北至城市单元集散道路EB2。
2.2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精装修施工内容。
2.3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260平方米(其中高端高新产业与科研用地58814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用地2164平方米,道路用地112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771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7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58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950平方米。
2.4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99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3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包含1号楼地上及地下11#地块(产品展示厅、贵宾接待室、会议室、值班室、开放办公区、办公室、洽谈区、打印间、茶水间、卫生间、电梯厅、更衣室、母婴室、餐厅、厨房、便利店、乒乓球室、健身房、体操房、包厢、篮球场等。)建筑面积70000.71㎡,合同额约3791.0550万元;
二标段:包含2号楼地上及3号楼地上(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贵宾接待室、党员活动室、综合运营控制中心、会议室、综合展厅、休息室、多功能厅、包厢、卫生间、产品展示厅、值班室、开放办公区、办公室、洽谈区、打印间、茶水间、电梯厅、更衣室、母婴室等。)建筑面积27159㎡,合同额约9267.0550万元;
三标段:包含4号楼地上及地下9#地块(产品展示厅、贵宾接待室、会议室、值班室、开放办公区、办公室、洽谈区、打印间、茶水间、卫生间、电梯厅、更衣室、母婴室、小超市、乒乓球室、健身房、物业办公室等。)建筑面积28864㎡,合同额约6642.0550万元;
四标段:包含5号楼地上及地下6#地块(产品展示厅、贵宾接待室、会议室、值班室、开放办公区、办公室、洽谈区、打印间、茶水间、卫生间、电梯厅、更衣室、母婴室、水果鲜花店、休闲区、医务室、理发店、乒乓球室、健身房、小超市、物业办公室等。)建筑面积29383㎡,合同额约5872.0550万元。
2.6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25572.22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②近三年以项目经理身份负责过一项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6中要求提供。
温馨提示:请各申请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请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雄安集团或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
t.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u.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第(6)j项修改为本条);
x.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
y.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z.以上s、t、u、v、w、x与(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s、t、u、v、w、x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其他要求:本次资格审查采用集中资格预审方式,整个项目选择12家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各申请人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4 年02月0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2月21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申请人按5.1款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申请人不必重复操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如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变化,另行通知。
7.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25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9933316307@189.cn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9.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4 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2014.2960,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0312-5675633。
9.5异议和投诉
(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雪松   电  话: 19933316307     电子信箱:19933316307@189.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投诉电话:0312-5620123。
9.6该项目招标阶段采用“双盲”评审及“分散”评标。
9.7请各申请人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详细通知见新区平台首页《关于市场主体参与新区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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