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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E1100000190206263001
招标公告名称: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100000190206263001001
原公告内容: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河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建设地点:河间经济开发区。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于河间经济开发区四号道、经一路、经三路、经五路。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敷设给水管道2073米,采用DN300-DN400的PE管;敷设雨水管道10041米,采用d300-d1650的钢筋混凝土管;敷设污水管道5804米,采用DN400-DN500的钢带增强聚乙烯波纹管;道路恢复66776.16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4标段划分:1个。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报批通过。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包含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服务及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技术工作等。最终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满足正常施工和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3.1.3其他要求: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注:1、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1、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 平台付费金额为:880元。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8万元。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勘察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并实行双盲政策评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职责分工,签订合同时可按照各自工作内容的比例进行分配,招标人与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否则按无效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9 09:00至2024-05-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间市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旭宏大厦
邮编:
062450
邮编: 062450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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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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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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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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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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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DCZX2024-HBJ-0109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原公告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1.8 万元。
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的收取参照原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 1.8 万元。
更正日期: 2024年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间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运河区旭宏大厦 
联系方式:0317-201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317-201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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