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2025年度双凤经开区土地卫片、耕地保护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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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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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双凤经开区土地卫片、耕地保护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100%
履约范围: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
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付款方式:年底据实结算
二、项目内容
1、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通过部署开展卫片执法工作,推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共同落实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聚焦耕地和矿产资源保护,突出重点,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非农化建设违法占用耕地,尤其是违反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有关规定、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区等等违法问题。主要工作内容包含配合完成自然资源部下发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卫片图斑的套合分析、实地外业举证、系统填报卫片及图斑卷宗整理等工作。
2、耕地保护技术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耕地保护的思想之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日常变更调查、耕地卫片监督、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流失)保护等工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和1名质量负责人以及至少2名技术人员。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服务驻点及相关外业核查举证中,成交供应商和第三方出现安全事故、纠纷等相关赔偿事项,采购方无任何责任和赔偿问题。
2、成交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有权核查成交供应商驻点的人员及其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响应时承诺的所有响应服务要求,如发现虚假响应,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终止合同。
3、成交供应商需具有科学完备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和项目售后服务保障措施,针对本项目中土地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技术服务,配合采购方做好相应的项目质量技术保障和后期服务技术保障,以确保通过县、市、省和部后期审查、核查以及验收等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保证本项目涉及到的保密数据和资料的安全性,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所有相关数据,不得保留备份。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数据泄漏或违反其它保密条例规定的,采购方将将依法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报价费率应不得超过100%,否则响应无效。年度服务费据实结算,即:年度服务总费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实际完成工作量*基准费用单价*报价费率+年度耕地保护实际完成工作量*基准费用单价*报价费率。项目服务总费不超过28万元。
项目基准费用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 | 标准定额单价 | 备注 |
土地卫片执法 | 260元/个 | 包含卫片图斑的套合分析、实地外业举证、系统填报卫片及图斑卷宗整理等工作 |
耕地保护 | 110元/个 | 包含日常变更调查、耕地卫片监督、补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流失)保护等工作 |
2、响应报价为完成以上所有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服务及服务中涉及到的材料消耗、人员、维保、验收、培训、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除此之外,采购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费用。
六、评审方法和标准
1、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5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6 | 磋商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
8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供应商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中要求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9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以及项目组成员资格要求 |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 | 1、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 月25日,则提供2023年7、8、9、10 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为评审依据。 2、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响应文 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本项目配备的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附属证明材料。 4、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 任意一项即可。 |
10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11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否则响应无效。
2、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90 %,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 ( 90 分) | 供应商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服务内容同时包含土地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例得5分,满分20分。 注: (1)合同甲方须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为评审依据。如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业绩内容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材料上已有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20分 |
项目负责人 业绩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服务内容同时包含土地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类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例得3分,满分12分。 注: (1)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 (2)合同甲方须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为评审依据。如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应商名称、业绩内容、项目负责人信息等评审要素的,须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所提供的材料上已有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 (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 0-12分 | |
供应商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 分; 本项满分9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为评审依据。 | 0-9分 | |
供应商实力 | 1、供应商具有国土资源类或卫片执法类或耕地保护类科技成果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 分,满分9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2、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过县(区、县级市、开发区)或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科技创新奖的,每提供1项得6分,满分6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3、2021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供应商获得过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测绘工程奖或科技进步奖的,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 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 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 查询结果为准;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该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 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24分 | |
人员配备 | 以下拟派人员不得兼任。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得3分; (2)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视距)操控员执照的,得3分,最高得3分; (3)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学会颁发的土地卫片执法技术服务类科技进步奖的,得4分,最高得4分; 本项满分10分。 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最高得3分; (2)具有测绘地理信息涉密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分,最高得3分; (3)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视距)操控员执照的,得3分,最高得3分; 本项满分9分。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其他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同一人员同时具有多个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超视距)操控员执照的,每提供1人得3分,最高得6分; 本项满分6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为评审依据。 同时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10 月25日,则提供2021年7、8、9、10 月中的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 如职称证书中不能反映其专业的,另须提供能够反映其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 0-25分 | |
价格分 (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 10 %×100 |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评分细则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计算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候选中标单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4月15日9:00-4月18日14:30。地点:双凤管委会B414室。联系人:吴主任,电话:0551-66397015
八、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4月18日14:40,双凤管委会B413室。
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