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站安置三区一期保障房项目施工总承包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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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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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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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新东站安置三区一期保障房项目施工总承包1标段资格预审结果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4JSSG12Z5014001 发布日期:2024-04-29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4JSSG12Z5014001 发布日期:2024-04-29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SG01202404160106- | ||||||||||||||||||||||||||||||||||||
项目名称: 新东站安置三区一期保障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1标段 | ||||||||||||||||||||||||||||||||||||
新东站安置三区一期保障房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或2021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60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1)申请人自2021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2)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资格预审评审前,招标人将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 | ||||||||||||||||||||||||||||||||||||
不通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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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