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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街道滨河人家电梯参保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金沙街道滨河人家电梯参保项目 JSZC-320612-NTJD-C2024-00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4-0013
项目名称:金沙街道滨河人家电梯参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综合单价5880元/台/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金沙街道滨河人家小区共46台电梯,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通过推动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科技”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品牌
小区
层数
电梯数(台)
总数(台)

三菱

滨河人家
26层
18

46
11层
28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经业主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拒签下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供应商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 :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6.供应商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总公司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释义对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应依法保障上述特殊行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故本项目前述特殊行业可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不得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文件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供应商如果是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支公司)参与投标的,需取得上级机构同意后方可参与当地开展的保险业务;
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5-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3栋2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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