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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项目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项目
采购单位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兰鸿招字(2023)015号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3 14:54: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10 12: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11-04 14:4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11-10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项目 兰鸿招字(2023)015号 工程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

公告内容
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项目
邀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甘财采〔2022〕24号)等文件要求,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皋兰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兰鸿招字(2023)015号
3、项目地点:皋兰县人民法院
4、采购内容:皋兰县人民法院宣传文化展板购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6、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7、最高限价:14.29万元
8、成交单位在项目成交后3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资质证明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服务方案,要求提供纸质版胶装成册(一正一副)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截图并加盖公章)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价方法:
1、最低中标价法;
2、本次竞价各投标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中标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项目延误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并重新组织竞价。
4、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无效报价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五、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交易活动的投标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六、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12时00分前(投标供应商请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对各投标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竞价,投标供应商未按要求上传资格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2、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行报价,只能报价一次,投标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邀请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省级平台)(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a/login)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上传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供应商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皋兰县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梨花路
联 系 人:胡吉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49号9层907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03日
采购文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省级平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s://ygjy.ggzyjy.gansu.gov.cn:3025)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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