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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文物保护中心敦煌市玉门关河仓城遗址及部分长城保护围栏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敦煌市文物保护中心敦煌市玉门关河仓城遗址及部分长城保护围栏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敦煌市文物保护中心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6-0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T-2024-01
项目名称:敦煌市玉门关河仓城遗址及部分长城保护围栏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07.919275(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对河仓城遗址、南湖风墙子1段、南湖风墙子2段、南湖风墙子3段、南湖风墙子4段、盐池墩长城、贼娃子泉东北墩长城、北苦沟南墩长城、西泉西墩长城、朱爵燧长城、条湖东墩长城、青堆燧长城、通望燧长城、高望燧长城、大碱沟西墩长城、小月牙湖墩长城、臭墩子长城、头道沟北墩长城、头道沟东北二墩长城、雷墩子长城、雷墩子西墩长城、头道沟东北一墩(烽火台)、半个墩子烽火台开展保护围栏建设项目,新建保护围栏32.6Km,修护保护围栏9.3Km。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或零申报证明资料 (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2024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原件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当年新成立的公司或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完审计完成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书)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后在“ 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必须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阶段性措施:提高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应于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以上金额的采购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 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 以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给予中小微企业评审优惠,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扣除优惠为5%。注: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装入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1投标人须具备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中包含古建筑或古遗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古遗址);技术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和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员、材料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招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5-14至2024-05-20,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获取。
方式: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对应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我要投标”,成功登录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后,在“最新招标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公告,根据系统提示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6-03 09:00
地点: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线获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hggzyjypt.com/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敦煌市文物保护中心
地 址:甘肃省敦煌市鸣山北路139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敦煌弘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医院家属楼4单元26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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