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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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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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6202404191348198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97490989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2 10:02 - 2024-04-25 10:02
采购单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请务必认真查看竞价文件
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竞价文件.xlsx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竞价文件.pdf
响应附件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料(PDF电子档):
1.投标报价表,请务必明确优惠幅度(百分比表示)、结算率(百分比表示)和总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6.拟投入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经办人员(联络员)的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有高校资产评估的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岳麓区 学士街道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
项目编号:6202404191348198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97490989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2 10:02 - 2024-04-25 10:02
采购单位: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2024年资产评估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机器设备评估; 参数:详见竞价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竞价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
买家留言:请务必认真查看竞价文件
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竞价文件.xlsx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国有资产评估服务竞价文件.pdf
响应附件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料(PDF电子档):
1.投标报价表,请务必明确优惠幅度(百分比表示)、结算率(百分比表示)和总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6.拟投入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经办人员(联络员)的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有高校资产评估的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岳麓区 学士街道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其他要求 | 1.经办人员(联络员)沟通能力强,业务水平较高且必须取得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经办人员(联络员)一经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3.中标方响应时间为1个小时以内; 4.经办人员(联络员)需到项目现场接洽。 |
响应文件要求 | 投标单位需提交资料(PDF电子档): 1.投标报价表,请务必明确优惠幅度(百分比表示)、结算率(百分比表示)和总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6.拟投入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经办人员(联络员)的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有高校资产评估的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资质要求 |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资质(提供业务相关业绩和拟投入人员资质); 4.本项目经办人员(联络员)具备较高业务水平,且必须取得会计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5.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或不符合要求,则不付任何费用。 |
服务期限 | 提供一年期的国有资产评估服务 |
服务要求 | 出具符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要求及备案过的《资产评估报告》,且应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
服务范围和内容 | 列入评估范围的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房屋等国有资产 |
付款方式 | 1.按合同约定分批次进行评估服务,按批次进行结算付款。中标方每一评估业务完成并向学校交付正式《资产评估报告》后,学校按服务评估金额比率计算服务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当次资产评估费用,服务周期内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中标金额。 2.计算方式:应付评估服务费=资产账面原始价值×计费基数及基准费率(%)×结算率(%)。 |
优惠幅度 | 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服(2011)203号〕关于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各报价人须在资产计费基数及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就一年期的全部服务内容提供完整唯一的优惠幅度。 特别注意: 1.请务必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优惠幅度和结算率(均以百分比表示); 2.符合竞价文件其他要求后,优惠幅度最高者中标。优惠幅度相同的,报价最低者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