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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
(二期)施工监理
招 标单位: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3月

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监
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监理已由广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1〕70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 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出资,由市土地出让金中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监 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江海大道以东,华南快速以西,双塔路(琶洲大道)以南,规划凤浦路以北。本次招标监理范围 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共新建 11 条道路,总长度 2077 米,设 计速度 40 公里/小时。
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共新建 11 条 道路,总长度 2077 米,其中 2 条次干路为磨碟沙路(次干路)、南纵六路(琶洲 南大街-新港东路);9 条支路为南纵二路、琶洲西大街(琶洲南大街-双塔路)、南纵一路、南纵四路、南纵五路、南纵九路、南横一路、南横二路、南横三路。施工阶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 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结构工程、永水、永电、施工临水、施工临电 工程、管线迁改、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等。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
2.1.4 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概算总投资 39110.83 万元,其中二期工 程建安费为 11423.8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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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
(1)本项目全过程各专业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工程 施工准备阶段(临设建设、管线迁改、建构筑物拆除、场地围蔽、绿化迁移、场 地平整、临水、临电等)、施工阶段(全专业)、竣工结算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保修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 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施工阶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结构工程、永水、永电、施工临水、施工临电工程、管线迁改、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等。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或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 与本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或发包人制定本监理工程的工 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2.3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 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此处竣工结 算指政府终审部门进行的竣工结算)。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准备 期、施工期、工程收尾、质量保修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须按本合同的约定 提供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94.79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 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 <2020>1 号)规定。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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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和《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 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 相关规定。
3.2 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 2006 年 4 月 1 日后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 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 专业人士。
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 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 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 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 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 员。
3.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 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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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 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 3 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 年 3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 4 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 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 时间。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08 时 45 分至 2024 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第 04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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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开标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09 时 00 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 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4 开标室。
5.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 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 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 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
(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 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zbtb.gd.gov.cn/) 发布的为准。本项目相关附件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 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 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 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7 号流花展馆 15 号馆 6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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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17 号流花展馆 15 号馆 6 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 12 号物资大厦 20-21 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监 督 电 话:020-3818005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 1 号 17 楼(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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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 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 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 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 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 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 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 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 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 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 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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