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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施工第01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HTZB2024-5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财务处、长春市财政局城建处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施工第01标段;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工程费用 估算金额 (万元)

1

HTZB2024-528

100条道路(含南 部新城82条):道 路维修养护工程、街路牌维护,道路 长度约为249公 里,面积约858万 平方米;

道路维护:沥青砼路面、混凝土路 面、边石、方砖(理石板)步道、慢 行系统、树穴、街路牌及市政界至建 筑物外缘之间市政设施等内容的拆 除、维修、养护等工程的施工和巡 查,以及新增市政设施、技术改造新 材料应用及其他应急工程等。

3476

本项目工程费用估算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以实际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值做为支付依据。结算时,应按财审及相关规定要求提交结
算材料。
2.3建设地点:长春市;
2.4计划工期(养护维护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74】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
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
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注:类似项目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注:企业业绩的认
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
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4.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员2人;
3.4.2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4.4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3.4.3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4.4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3.4.5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可以一人多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
理。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
承诺即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 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 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 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 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3 2024年长春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运行项目(道路小修维护工程)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但拟派的项目管理 机构不得有重复人员,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有重复人员的,则按标段顺序,保留顺序最前标段的中标 资格,取消其在后续标段的中标资格,后续标段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7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 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 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 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 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7】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 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 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 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
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
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
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如中标候选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有重复人员的,执行前述
3.13条款。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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