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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川0191破4号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东瑞金融中心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东瑞金融中心项目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22 公 开 人: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1-08 17:00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东瑞金融中心项目投资人

第二次招募公告

(2023)鑫红光破管字第185号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红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申请人彭霞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4日作出(2023)川0191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彭霞对鑫红光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4月20日作出(2023)川0191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尽可能提高破产债权的清偿率,维护鑫红光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管理人已于2023年9月4日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公告发出后受到广大投资人的关注和积极参与,共有4家意向投资人成功报名并参与后续招募流程。2023年11月15日,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对4家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根据结果统计4家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均未表决通过。

根据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授权,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鑫红光公司基本概况

一、鑫红光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鑫红光公司基本情况

鑫红光公司设立于1993年4月20日,注册资本9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继汉。经过多次增资与股权转让,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为黄建东(持股比例70%),黄艳(持股比例30%),均已实缴。目前,黄建东股份已被法院冻结,黄艳股份已设定股权质押登记。公司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产品(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品、五金交电;房地产开发(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概况

鑫红光公司自2012年起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和西二街开发“东瑞金融中心”商业及写字楼项目(以下简称东瑞项目或项目)。项目位于成都市火车南站新址右侧约100米处,新南天地片区东北角,东为天和西一街,南为天仁北一街,西为天和西二街,北为天仁北二街。

项目用地于2012年9月27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证号为“成高国用(2012)第26650号”,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登记土地使用面积为17,846.64平方米(约26.77亩)。

项目建筑面积为177,581.00平方米(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由塔楼(写字楼)和裙楼(商业)组成,地下共5层地上共26层,其中负5层至负2层为停车场,负1层至6层(及裙楼局部7层)为商业,7层至26层为甲级写字楼,具体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

表1:东瑞金融中心项目技术经济指标表

一、总规划用地面积

17846.70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一)+(二)+(三)

177581.00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107080.00



(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50105.00



(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56625.00



(3)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350.00



a)物管用房建筑面积

290.00



b)规划要求的其他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可独立对外使用公厕60



(二)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3790.00



a)底层架空区域

336.00



b)避难层(位于14F)

2274.00



c)空中花园

1180.00



(三)地下建筑面积与层数:

66711.00

㎡5层

其中: 1、地下商业面积:

5976



2、地下机动车库面积:

46915



3、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

7948



4、地下设备用房面积:

5629



5、地下物业用房面积:

243



三、容积率:



6.00



四、基底面积:

建筑基底总面积:

10708



超高层主体基底(基座)面积:

3569



五、建筑密度:

总建筑密度:

60%



超高层主体建筑密度:

20%



六、总绿地面积:

2677



其中: 1、地面绿地面积:

1100



2、屋面垂直绿地面积:

1577



七、绿地率:

15%



八、机动车位:

907



其中:无障碍车位

共9辆 占总停车位的1%



(1)商业停车场

501



(2)办公停车场

406



九、非机动车位(地下停车位):

3960



(1)商业停车场

3757



(2)办公停车场

203



十、日照分析结论

天正日照分析软件Tsun7.5:成都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相邻每套住宅(三环路以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本建筑为非居住建筑且周边居住建筑日照影响满足以上规定



十一、主色调号

金属穿孔板 4.4YR 6/5.2
其余为玻璃幕墙,以选样为准



(三)资产情况

该项目主要资产为“东瑞金融中心”在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7,846.70平方米,建筑面积177,581.00平方米,具体经济指标见上表1。

项目自开工建设后中途存在停工、复工及再次停工的情况。截至目前,东瑞项目塔楼(包括地下5层,地上26层)及裙楼(包括地下5层,地上6层,局部7层)主体结构已完工,二次结构部分完工,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尚未开始施工。

(四)项目销售及可售房源情况

塔楼部分及对应地下室(车位部分)已于2014年5月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面积为55,353.17平方米,裙楼(商业部分)及剩余的车位预售许可证预计在复工后可以取得。

已取得预售证的房源中,除有约3,299.15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未进行网签备案之外,其余房源已办理网签备案。在已网签备案的房源中,绝大部分房源存在依法应当撤销备案的情形,管理人查明后将依法释放该部分房源,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五)权利限制

项目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且被多次轮候查封,管理人将依法配合解除查封。

(六)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目前,共有191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为3,634,484,718.86元。其中,申报为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6户,申报金额1,281,902,708.63元;申报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债权7户,申报金额326,678,633.85元;申报为税款债权的债权1户,申报金额1,126,408.80元;申报为购房类优先债权的债权134户,申报金额565,054,942.44元;申报为普通债权53户,申报金额1,459,722,025.14元。

以上信息仅来自管理人目前调查的情况,项目具体规划指标、可售房源面积、债权信息等以最终公告或法院裁定为准。

二、项目优势

项目包含6万余平方米的商业和5万余平方米甲级写字楼,是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生活配套于一体的综合体,可以吸引多年龄段消费者,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项目地处成都成熟运营的百亿商圈高新区新南天地核心区域,毗邻凯德天府、奥特莱斯、苏宁广场、大润发等优质商业综合体,东瑞项目建成后可与上述商业综合体联动,相互引流。项目距离成都市中心约6公里,紧邻人民南路南延线,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仅15分钟车程。紧靠火车南站及巴士枢纽站,并直连数条地铁站线路及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

项目背靠大片成熟住宅,可为居民提供便捷的社区消费。

目标人群涵盖范围内有长城半岛、双发金英汇、天府名居、桐梓林壹号、蓝光公馆等众多住宅及写字楼,辐射人群超过100万。

第二部分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应具有完备的组织架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不存在经营异常行为。

三、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投资者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募。

第三部分 招募流程

一、 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8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邮寄或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逾期视为未报名。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交子大道88号AFC中航国际广场B座2105号,管理人联系方式:钟英凤18181431482。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人介绍(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信息);若为联合体还需提交联合体的书面协议/承诺,说明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等,联合体成员应书面承诺彼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书面承诺对设立的项目公司(如有)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3.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历史上无犯罪、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4.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报表(如成立未满一年未能提供相应报告,请提供书面说明);

5.最新的征信报告(如成立未满一年,征信系统确无查询信息,请提供书面说明);

6.相关业绩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企业重组、不良资产处置或其他破产重整案件业绩(如有);

7.保密承诺函(见附件1)。

上述全部报告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钟英凤1398823738@qq.com。

二、尽职调查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尽快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有权通知其补正。

经形式审查适格的意向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尽调,管理人配合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在尽调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对从管理人处获取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管理人及鑫红光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三、投资方案

(一)提交期限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东瑞项目竞争投资。决定参与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00)前向管理人递交投资方案。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投资方案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同时需将投资方案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钟英凤1398823738@qq.com,提交后不接受修改或补充。

特别提示: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已缴纳投资诚意金)后及时将其投资方案上传至网络会议平台供债权人查阅。

(二)投资方案内容

为依法有序推进鑫红光公司破产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有效执行,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拟定的投资合同相关内容(见附件2和附件3)提交具有操作性的投资方案,投资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投资、共益债投资等)、投资金额、支付期限等;若投资方案中涉及承接股权的,还应当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的详细内容。

(2)资金来源及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自有账户资金流水及余额(加盖银行公章)、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本项目的审批文件、投资人可变现资产证明文件等,如投资资金为国有资本,需提供有关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3)债权清偿思路或建议,包括法定顺序列明各类债权的清偿安排,包括各类债权的清偿金额、清偿方式及清偿期限等。

(4)经营方案,应包括具体的开发方案、施工方案、销售方案及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开发续建资金来源、完工保障措施、在建工程的续建方案、施工进度、工程管理、销售进度、交房办证期限承诺等。

(5)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

(三)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机构同意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

(四)投资诚意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4年1月8日17:00前缴纳不低于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投资诚意金。

投资诚意金需缴纳至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华夏银行成都人南支行

账号:1138 2000 0001 61413

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投资方案及缴纳投资诚意金的,无资格参与后续招募流程。

四、遴选投资人

管理人在收到投资诚意金缴纳凭证,在经查验确认后将向意向投资人发出报名成功确认函。逾期提交的,报名无效。

投资方案提交后,管理人将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投资方案选择规则提请债权人会议遴选投资人、及时公布遴选结果,并书面通知中选投资人。

管理人有权对投资人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五、投资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收到中选通知后三个工作日之内缴纳现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同前述投资诚意金缴纳账户。

六、签订投资合同及履约保证金

中选投资人应当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正式投资合同。投资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投资人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千万元),或开具同等金额的不设定任何附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含前期已缴纳的投资诚意金和投资保证金。被选定的投资人不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有关保证金及投资事项将在投资合同中具体约定。

七、投资诚意金及投资保证金退还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并获得遴选资格至签订投资合同前,主动退出或未按照本招募公告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投资诚意金不予退还。

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与入选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核心内容一致,入选重整投资人拒绝签署的,投资诚意金不予退还。

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人未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投资诚意金及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未被选定为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投资诚意金。

管理人决定终止招募的,将发布终止招募公告,并于终止招募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资诚意金。

第四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平、公正、优先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投资人,公告适用于全体意向投资人。

(二)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本案实际情况随时决定终止或撤回本次预招募,或者修改本预招募公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无需对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三)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本预招募公告中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是管理人为让各投资人初步了解鑫红光公司基本情况,并不完整、准确和全面,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同时应对知悉的鑫红光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四)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风险提示

(一)“东瑞金融中心”在建工程停工多年,部分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可能存在损坏及资料缺失的情况,投资人应自行勘察资产现状、充分考虑有关资产的风险。投资人进入后,如需对有关建筑、设备、配套设施进行加固、维修甚至拆除重建等,相关风险和费用由投资人另行承担,不再作为调整事项。

(二)因项目开发时间较久,部分施工规范、标准及商业办公类用房分割要求已经变更,可能影响项目续建、权证办理等,在以后施工、综合验收、权证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管理人不对此承担责任,投资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及验收等有关风险。

(三)鑫红光公司的暂定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于2023年8月13日到期,后续需重新办理。

(四)若人民法院不予批准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未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或人民法院未予裁定批准等非管理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诚邀各投资方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投资。





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保密承诺函》

附件2:《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合同》

附件3:《成都鑫红光商贸有限公司共益债投资合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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