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海阳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采购(一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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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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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将失信中标人纳入失信名单。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海阳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采购(一包))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7202002000091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海阳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及相关服务采购。 |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
更正内容:(3)车辆配置要求:中标人需配备总质量15吨以上洗扫车至少2辆,总质量8吨以上湿式扫路车至少1辆,总质量10吨以上洒水车至少2辆,3吨以上轻型自卸车1辆(兼备应急功能),3吨以下小型扫路车至少2辆。12立方以下垃圾压缩车至少4辆,总质量7吨以上吸污车1辆,摆臂车至少2辆,督查车1辆。至少一辆车配有除雪功能,至少有一辆配护栏清洗功能,若具备以上两种功能的车辆需提供设施发票和图示。(注:上述作业车辆均为最低要求,各投标单位可在满足招标文件、国家、省、市保洁规范和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调作业车辆种类和数量。所有作业车辆须车况良好,并能正常使用。垃圾压缩车需能与中转站卸料口对接。)保洁员配备电动保洁车不低于道路保洁人数的40%。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中标人的作业车辆需经招标人现场实物验收。若经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备不齐全或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情况上报财政主管部门,将失信中标人纳入失信名单。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选取总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
更正日期:2020年11月03日 16:28:36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地 址:烟台市海阳市济南路82号(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海阳建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县(区)市区海阳路83号内办公301号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人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