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3120240322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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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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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50023120240322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3-28 16:49
递交时间:2024-03-28 16:4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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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44,7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垫江县十路小流域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有关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问业主单位和代理公司,你这个招标文件啷个不是很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情况,究竟工程款的支付月进度款是不是80%哦,谢谢! 答: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完成进度支付。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2、此工程内容很多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为何要设置水利三级资质工程,垫江的本地企业有水利的就只有那几家,请代理公司发布补遗,允许市政公用三级也能参与投标! 答: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现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修改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代理机构: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3月28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