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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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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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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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设计)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2/01/19 15:57:22 | ||
项目名称: | 生态园21号线道路及管网工程一期(设计) | ||
工程地点: | 生态园21号线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次干路,此次实施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相交于生态园环7号路、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24号线、生态园30号线、生态园32号线、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全长约880m。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设计 | 工程类别: | Ⅱ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65930000元 | 工程造价: | 57730000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880米 |
计划文号: | 青国经合经发函[2022]1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中德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单位地址: | 青岛市黄岛区太白山路 19 号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建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3370888112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2201-370211-89-01-369794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生态园21号线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次干路,此次实施西起昆仑山路,东至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相交于生态园环7号路、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24号线、生态园30号线、生态园32号线、生态园27号线、生态园环7号路,道路全长约880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管线(有电力、通信、燃气、热力、给水、雨水、黑水、灰水、中水、真空垃圾等)、综合管廊、照明、绿化及交通附属设施等,给水最大管径DN400,排水最大管径DN1000。 2、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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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六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设计合同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九 、投标文件递交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三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02-10 09:00 | ||||||||
十一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为带方案招标。 3.根据青西新政交字〔2019〕1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6.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