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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ZY24-XN107-WZ02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所属企业加油站所需三次油气回收设备的供应及配套服务。本次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采购分为两个标段,估算金额9000万元,允许兼投兼中,采购明细见下表。
标段一
设备工艺强调:单一膜分离即纯膜工艺,主要由膜组件和真空泵组成,不含冷却部件,不含除膜组件以外的吸附附件(如碳),非“伪纯膜”。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工艺
最高限价
(万元,含税)
备注
1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
5m3/h
单一膜分离
10.80
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序号2设备投标单价
2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
6m3/h
单一膜分离
10.80
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序号3设备投标单价
3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
8m3/h
单一膜分离
10.80


标段二
设备工艺强调:主要由膜组件、风冷部件和真空泵组成,不含除膜组件以外的吸附附件(如碳)。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工艺
最高限价
(万元,含税)
备注
1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
5m3/h
风冷+膜分离
10.35
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序号2设备投标单价
2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
6m3/h
风冷+膜分离
10.35
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序号3设备投标单价
3
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
8m3/h
风冷+膜分离
10.35


2.4商务计价方式:报价应包含设备费用、13%增值税、设备安装费、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运杂费(含一次到站接卸费)、保险费、质保期内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5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标段二均设置限高单价,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该费用包含单个项目的所有费用),单价为含税价。
价格:本次招标为单价招标,价格为包干价。报价应包含设备费用、13%增值税、设备安装费、系统调试费、培训费、运杂费(含一次到站接卸费)、保险费、质保期内服务费等全部费用,超过控制单价的投标将被否决(该费用包含单个项目的所有费用)。增值税以实时税率为准,应注明税率;招标及结果应用期间,如增值税率进行调整,标的物含税价应根据实时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公式为:实时含税价=投标价格的不含税单价×(1+订单执行时的实时税率)
安装调试说明:所需地面基础已完成的前提下,将设备安装至基座,将设备与已预留/埋的管件线缆进行连接,完成与设备连接穿线口的密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采用防火泥等辅料),归整连接的线路,并安装必要的防舞弊设备(如有,类似铅封锁止等),设备物理安装连接完成后,对设备应用进行调试,并开展运行测试。安装调试现场人员资质和应用的设备设施及作业票证的办理应符合中国石油各级QHSE管理要求。
一次接卸说明:即中标人接到订单后,按订单指定的地点发出货物,货物抵达指定地点后的第一次接卸。
运杂费特别说明:本次物资所含运费不包括超距运费,运输距离过长的可额外增加运输费用,遵循原则为:以新疆、西藏省会城市为起点,如中标人向上述两地区域内指定地点供应物资,运距超500公里,可与销售公司所属新疆、西藏分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时单独约定额外增加的运费报价,具体价格以新疆、西藏销售公司与中标人磋商结果为准,运费收取标准不高于当地当期物流运输市场价(货物物流运输)。
价格调整:若市场价格持续波动,波动值超±10%且持续3个月后,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对价格进行磋商
2.6交货地点:全国各行政区域内,中国石油各销售企业所属库站及站外场景(各省区、地市州、县乡村),具体以销售公司所属企业指定地点为准。注:销售公司所属企业需求地点覆盖全国各地市乡村,包括但不限于高寒高海拔、盐雾等环境较为恶劣、地理位置偏远的区域,招标人不承诺采购形式(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零星采购的单次交货量或≥1,单次单台或配送至高海拔非城镇的偏远区域并进行安装调试(不含挖沟布线),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述交货情景。
2.7交货时间:收到订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8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需求,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执行,须完全响应招标人关于数据服务方面的要求(如通讯协议/平台接入/信息安全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免费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2.9验收及结算: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后,销售公司所属企业派员进行验收,投标人应承诺配合销售公司所属企业验收过程中的关联证照办理工作。验收合格,且具备销售公司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的付款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须为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人投标产品需取得防爆认证(注:证书和报告必须是所投标产品型号的)。
*3.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委托、转包、贴牌。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修)资格证书》或以公司名义取得的《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维护(修)培训证书》(在年检期内).
3.3.3投标产品应具有防爆认证,整机防爆认证应不低于ExdbibIIBT4Gb。
*3.4业绩要求:
标段一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已完成累计不少于50个加油站的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单一膜分离类工艺)销售业绩;标段二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已完成累计不少于50个加油站的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单一膜分离类工艺或膜分离组合工艺)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框架合同还应提供对应订单)及对应发票(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发票日期应在2024年3月1日之前),同时至少应体现加油站相关信息及销售设备的类型与数量,否则视为无效。如合同、订单及发票无法证明工艺的,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能证明产品工艺等的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
3.5.1投标人财务状况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1年-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状况良好,3年均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若为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3年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6.5未处于招标人及上级主管部门交易黑名单和市场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其他要求:
3.7.1承诺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所属销售企业停止采购资格、停止付款、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等处理,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2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须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全部条款。
3.7.3若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511日至20245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658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个标包1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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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lulu_xn@cnpc.com.cn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511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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