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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施工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
标段(包)名称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施工总承包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107
项目名称: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施工总承包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05月0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3日

一、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P49,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投标人有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等)。 问:本项目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此处提及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证”是否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单位证书? 2、招标文件P50,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表彰,注:2、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得的用户满意工程评价不予认可。 问:请问投标人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得的用户满意或标杆企业评价是否认可?
答: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技术标明标评分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相关评审内容并无限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资信标评分标准中“企业表彰”相关评审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用户满意或标杆企业或用户满意工程方予以得分,若投标人仅提供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分公司获得的用户满意或标杆企业或用户满意工程评价不予认可。
2.投标人近三年曾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或以上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是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的施工部分,但该业绩中施工单位只有一家,且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载明施工部分建安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请问该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的报名条件?该施工业绩能否认定为投标人业绩?
答: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施工业绩要求”中,“类似水利工程施工项目指包含①水环境提升(改造)工程、②水系(或河涌)连通、③河道(河涌)整治工程、④清淤(疏浚)工程、⑤堤防工程、⑥泵站工程、⑦水(船)闸工程的建设内容中任一项或多项的施工或施工总承包项目,EPC、PPP 或 EPCO 形式的项目均不予认可。”解释如下: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水利工程为EPC、PPP 或 EPCO 形式的项目合同中能证明施工部分全部由投标人独立完成(合同中允许分包的情形除外),且建安工程费部分不少于8000万元,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该业绩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P25,5.由于电子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内容固定,请投标人使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章)盖章扫描件,如有)”中的“投标函”进行投标报价。此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章)盖章扫描件,如有”的格式是否为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经济标目录二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格式。
答:是。

二、澄清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清单预算价”及“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作出如下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本项目清单预算价:¥181,750,349.03元

本项目清单预算价:¥182,231,062.04元

最高投标报价:¥163,780,489.30元
不可竞争费用为:水工部分的安全生产措施费2587951.09元,用工实名管理所需费用172530.07元;水环境整治部分包括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86200.93元,用工实名管理所需费用112413.40元;市政配套部分包括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797612.02元,用工实名管理所需费用53174.13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90875.17元。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下浮。

最高投标报价:¥164,322,249.43元
不可竞争费用为:水工部分的安全生产措施费2585649.25元,用工实名管理所需费用172376.62元;水环境整治部分包括的安全生产措施费1676474.46元,用工实名管理所需费用111764.96元;市政配套部分包括的安全生产措施费800822.39元,用工实名管理所需费用53388.16元;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906622.20元。不可竞争费用不参与下浮。

2、随本答疑与澄清文件将重新公布《清单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附件1《清单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润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锦龙社区锦绣横路15号之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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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8日 2024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定稿)OK.pdf
  • 附件名称 2

    工程量清单.xls
  • 附件名称 3

    清单预算价.pdf
  • 附件名称 4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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