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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加工和运输劳务服务(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湖北工建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砂石骨料加工和运输劳务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北工建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北工建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砂石骨料加工和运输劳务服务

1.2采购人:北工建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砂石骨料加工与运输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黄麦岭矿山固废进行取料,去泥,选料,破碎,筛料,并外运至指定客户地点;本项目总量约40万吨,合同估算价约为1550万-1700万元左右(含税)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砂石骨料的加工以及运输劳务服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2.3服务期限:服务至本项目砂石骨料加工运输劳务结束;

2.4服务地点:湖北联投黄麦岭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矿区内;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建筑用石加工或相关类似营业范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财务要求: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三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5 年(2018年 1 月 1 日至2023年11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有过劳务服务项目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合法证件;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采购人提出的承包方式,并出具法人签字并盖章的确认函(见附件),请贵单位根据选择段落填写。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 12 1 日至 2023 12 4 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12 6 9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2 报价供应商负责内容:

7.2.1本工程的报价采用以下一种方式:□1、分部分项包干法;□2、平方米造价包干法;□3、综合单价法;☑4、总价包干法。

7.2.2报价供应商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询比文件附表中“报价表”,在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述报价供应商协作方式确定本工程的最终总报价。

7.2.3禁止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将工程转让、分包。

7.2.4报价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加工碎石以及询价文件中约定的其他的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碎石机口上料(含厂内材料转运)、超粒径大石头解小、石料加工、场内堆料转料、成品料贮存、防护、出库上料、以及由此而发生的一切工料机费用。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政策性原因导致碎石加工关停而终止合同履行,风险由报价供应商承担。报价供应商负责承担该施工任务的劳务用工以及除约定由采购人负责外的材料、机具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

7.2.5报价供应商负责按采购人的施工要求及时进场、调拨、增加满足施工的机械及配套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进场的机械及操作人员须证件齐全并购买保险;不得擅自将机械设备退场,各类机械设备的退场和减少需及时上报采购人物资部门及工区负责人,待上报获批后方可办理。

报价供应商的机械设备进场、退场及其在本项目内的转场、安设和拆除工作(含所有配合机械设报价供应商备进场、退场等相关费用)所产生的机械台班、人员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7.2.6报价供应商需及时调拨增加满足施工要求的设备,若因施工机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延误,采购人可按5000元/天对报价供应商征收工期延误损失费。

7.2.7报价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结算时按照招标价格结算,不能满足要求时扣除一定比例履约保证金。即报价供应商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5000m³/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00000 m³。需保证待加工碎石母材、堆积场的待加工碎石材料存储量不大于2000 m³。

7.2.8报价供应商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操作工人技术、熟练程度应满足碎石加工要求,加工碎石成品料合格率应达到100%。因报价供应商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操作工人技术、熟练程度达不到碎石成品料质量要求,而造成的碎石母材损失及客户质量扣款由报价供应商据实赔偿,在每次计量结算款中扣除。碎石成品料质量以专业检测报告为准。

7.2.9报价供应商场地建设、临时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安全设施等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产,场地建设必须保证碎石加工厂满足碎石生产、运输、储存条件,加工设备应正常运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验收过程应有记录,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7.2.10报价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管理,所生产的级配碎石粒径和数量必须符合项目部要求,所生产的砂石产品粒径和数量必须与客户需求相匹配,如因不匹配造成的浪费和损失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7.2.11报价供应商负责砂石产品按采购人要求合理按碎石规格型号分类分区有序堆放及砂石产品料出场装车工作,严禁不同型号的砂石混合堆放,因砂石产品混合堆放和储存不力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承担。报价供应商同时要负责做好防洪、防火、防盗措施。

7.2.12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把采购人的石渣及加工后的石子擅自出卖或自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处以不少于100000元/次的罚款,且罚款不低于擅自出卖或自用的加工产品数量对应市场价值的3倍。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7.2.13报价供应商负责现场人员安全生产所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负责安装、使用、维护采购人提供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以及警示标牌;项目结束后,报价供应商应当予以归还,如有损坏、遗失,报价供应商须按价赔偿,相关赔偿费用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7.2.14报价供应商须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若发生损坏,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2.15施工过程中报价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规范或文件要求施工;若采购人对本招标范围内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处罚,由报价供应商承担,在当期计量款中直接扣除。

7.2.16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人员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毒驾、打架斗殴、寻滋挑事、抢劫、强奸、杀人等违法事件;如若发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价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2.17报价供应商按采购人上述要求配备施工人员,并明确授权范围及授权期限。

7.2.18报价供应商配备的人员,未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人。

7.2.19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需每日及时据实向采购人上报当日完成的工程量,以及据实填写采购人各部门下发的各种表格,及时上报。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下发的文件并接受、执行、遵守文件中的所有条例、要求。采购人召开的各种会议,如需报价供应商参会,报价供应商负责人(合同签订人)及相应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7.2.20报价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日期,按要求组织机械设备、人员进场。人员住宿、伙食自理,报价供应商的相关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黄麦岭控股公司对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文明施工、卫生噪音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采购人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办法,治安保卫及行政管理。报价供应商负责作业所涉及区域内的卫生整洁,因迎接检查需要所要进行的场地清理、冲洗、设备机具摆放整齐等工作。

7.2.21当报价供应商对施工安全、质量及进度不能满足询价方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更换施工队伍,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己承担。

7.2.22报价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及其上属集团公司下发的所有管理制度、流程及奖罚条例。

7.2.23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其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价供应商必须为其自有施工设备购买相应保险,因未购买保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2.24应及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需按月向项目部上报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劳务人员(农民工)名单、工资单及工资发放记录(证明)及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承诺书,确保不出现拖欠、克扣、不发劳务人员工资行为。

7.2.25报价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并留档保存。

7.2.26报价供应商应协调好当地关系,施工应满足环保等地方部门政策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招标单价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当采购人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组织并协调现场工作关系时,报价供应商须积极配合。



7.3采购人负责内容:

7.3.1采购人负责提供:碎石加工所需的石渣(黄麦岭矿区固废)并指定取料点。

7.3.2采购人负责派施工管理人员协助处理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7.3.3采购人负责施工前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合同交底、制度宣贯等,以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环保监督。

7.3.4采购人负责派遣管理人员对报价供应商生产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过程的管理与监控,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签字验收,开具运输票证。

7.3.5采购人负责审核查验报价供应商派驻现场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合同结算人员、安全员、特殊工种等人员上岗证、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

7.3.6采购人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并负责施工前对报价供应商进行技术交底。

7.3.7采购人可以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对报价供应商人员、机械进行统一调配。

7.3.8报价供应商主动承担对村、乡镇层级的协调工作,采购人予以配合。

7.3.9采购人负责组织对报价供应商已生产产品进行验收。

7.3.10采购人负责定期按合同约定对报价供应商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根据销售量及回款情况办理支付。

7.3.11采购人根据国家劳务实名制要求,监督报价供应商对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工资由报价供应商监督考勤、造表。报价供应商所有人员与报价供应商形成劳动关系,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7.3.12本工程采购人不承担设备进、出场以及转场费用、临时驻地费用。

7.3.13采购人各部门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与流程,报价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环保、质量、资料、结算等全部工作需严格按照制度流程执行,完全接受制度流程的全部条款与奖罚条例。

7.4报价供应商协作方式及费用组成:

本项目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协作方式,即:以总报价定单价,中标供应商采取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方式承包,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仪器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机械进退场费及移机费用、遗留问题解决费用、周边协调费用、产品外运费用、政府相关收费、用水、用电等一切按规范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综合单价在合同期内不调整。

7.5计价原则:

7.5.1报价供应商按销售合格产品计量及最终结算,合格产品以过磅验收,并经双方签认的产品数量为准。

7.5.2办理中期结算时必须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现场签字结算,并按采购人公司流程复核并签字以后,采购人财务人员方可办理。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在采购人财务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7.5.3报价供应商办理中期计量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财务管理部的要求提供当期结算金额等额的专用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7.6支付方式(暂定):

7.6.1每月办理本月及之前已完成的合格产品的计量,采购人回款资金到账后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办理支付。

7.6.2合同签订进场后,按照实际销售量每月结算一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每期结算暂扣当期完成金额的20%作为保证金,其中10%作为履约保证金,10%作为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

7.6.3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的返还: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工,经采购人核实无相关债务纠纷情况后不计息返还。

7.6.4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将结算金额的3%等额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其余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无息退还报价供应商。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报价供应商履行对所承担工作的维修责任且工程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报价供应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年。

7.7平台服务费(本项目平台服务费包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7.7.1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标段/项目成交价格,按以下收费标准支付平台服务费:

注:上述计费标准为分档累计计费方式

中标金额

(含税价)

100(含)万元以下

100-1000(含)万元

1000万元以上

服务费费率

0.2%

0.15%

0.12%

7.7.2收取时点

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各成交供应商应向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咨询”)支付平台服务费。

7.7.3缴费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水果湖支行

账 号:70130154800000846

注:汇款时应注明:湖北工建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黄麦岭矿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加工和运输劳务服务费

7.8其他相关说明

7.8.1本报价为不含税报价。今后根据税务政策及财务规定,由报价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开具适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照实报实销原则增加相应税金费用,否则不予支付计量款。

7.8.2若有变更增加项目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报价供应商须按采购人公司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7.9工期、进度安排:

7.9.1工期:工程计划于2023 12 10 日开工,请各报价供应商科学合理安排流程。

7.9.2进度计划要求:满足采购人总体施工进度要求及节点工期要求,若不能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要求,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工作任务的安排,且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程度上的罚款(具体金额视进度滞后情况而定)。

7.10人员要求:

7.10.1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要求:必须附上身份证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供应商进场前采购人将严格审核人员是否与其询比采购报价文件中承诺的一致,进场后必须每月接受采购人的履约检查,管理人员的增减、变更须报采购人项目部审批,未经同意则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7.10.2拟投入本项目的农民工要求: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按要求做好进场验证管理、考勤管理、施工过程中进退场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

7.10.3供应商授权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须联合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必须与合同配套“一事一授权”,不得进行定期授权、再授权,不得对非供应商在职人员授权,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资流水等资料。

7.11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采购人提供的询比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评定标准、检验标准等要求,保证其工作内容的施工质量。并严格执行项目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要求。(各项目在文件编制中对各项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采 购 人:北工建绿色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花山软件新城二期B7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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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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