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榆工业服务处2024年聘请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项目(2)非招标选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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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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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宁榆工业服务处2024年聘请律师委托代理服务项目(2) |
选商编号: | |
项目编号: | |
选商方式: | 单一来源 |
项目概括: | 2024年1月,灵武市自然资源局依据灵武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3月做出的《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白土岗乡吴惠公路西侧 东干渠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灵政土发[2020]2号),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以“长庆石油基地现已整建制迁移,家属参加农副业生产解决石油职工粮食需求的历史事实现已不存在,该宗划拨国有土地通过第三方企业转租当地群众耕种”为由,决定收回灵武市白土岗乡东至吴环公路、南至五里坡干渠、西至山水沟、北至一枝沟中心,面积为9216845.5平方米(13825.27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项目单位: | 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拟选承包商: | 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 |
项目性质: | 服务 |
项目分类: | 三类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原因简述: |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三商”处采购的 |
公告起止日期: | 2024-05-21 至 2024-05-23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王军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806482 |
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创建时间: | 2024-05-20 14:15:42 |
更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