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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法院智能融合云法庭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清原县法院智能融合云法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县法院智能融合云法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44022
项目名称:清原县法院智能融合云法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最高法院 2021 年7月下发的《科技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法标要求,全省建立智能融合法庭云平台,内外网打通、音视频调度。实现“云+端”的建设模式,通过庭审云端资源的集群部署、动态调度、按需扩容,为法官提供智能化庭审,实现开庭过程中智能语音转写,庭审笔录自动生成,庭审质证智能比对等智能化辅助应用;融合本地开庭、互联网在线开庭、本地-在线混合开庭、专网远程开庭等多场景的应用需求,实现一庭多用,当事人就近就便参与庭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3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市政府东侧)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清原镇莱河路22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隆城街8-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ZY1888@163.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东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一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1852 00001 80000 05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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