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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第三座(桐城中学点位)环境空气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询价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桐城市第三座(桐城中学点位)环境空气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询价函
   为保障桐城市第三座(桐城中学点位)空气自动站的正常运行,根据《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安庆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财建【2021】353号)文件要求,现就桐城中学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有关事项函询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桐城市1套标准空气监测站及配套辅助设施运维服务,具体服务清单如下所示: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数量
设备品牌
1
标准环境空气站(SO2、NOx、O3、CO、PM10、PM2.5)运维服务
2年
1套
安徽蓝盾

二、 技术服务要求
2.1 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1) 运维单位应保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1名,运维服务车辆1辆;
(2) 运维单位须提供空气站配备必要的质量控制设备,包括配套的流量计、标准气体、采样器等;
(3) 运维单位应为招标人配备专用仪器维修工具(包括便携式电脑、万用表、远程数据查询系统等)、通讯调试工具(包括各种硬件接口线、改线工具、接口调试软件及常用零部件等)。
2.2 标准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要求
(一)运维工作目标:
投标人必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与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空气站的运行质量应达到以下指标:
(1)所获取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
(2)数据捕获率达到90%(以小时值算)以上;
(3)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90%(以小时值算)以上;
(4)运维任务完成率100%;
(5)异常情况处理率100%。
(二)运维工作要求
(1) 要求周工作任务每两周任务时间间隔7±1天,需保障每周内完成一次巡检。
(2) 要求月度工作任务间隔周期30±7天,需保障每月内完成一次巡检。季度工作任务要求在每季度第二个月内必成工作任务(如第一季度任务在2月份完成,第二季度任务在5月份完成,依此类推),半年工作任务分别在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完成;一年工作任务在第三季度内必须完成。
(3) 运维人员要在规定的任务完成期间内尽完成任务,运维记录填写要规范。
(三)运维工作内容:
1、常规巡查内容
(1)保持站房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标识清楚;
(2)检查供电、电话通讯的情况,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证空调正常工作,仪器运行温度保持在25℃左右,站房内温度日波动范围小于3℃,相对湿度保持在80%RH以下;
(4)指派专人维护,设备固定牢固,柜门关闭良好,人走关门,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打开站房;
(5)定期检查消防和安全设施;
(6)每次维护后做好系统运行维护记录;
(7)进行维护时,规范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发生。
2、每周工作
每周至少巡视子站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检时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
(1) 查看设备是否齐备, 是否有丢失和损坏; 检查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检查各仪器的运行状况,保证系统运行顺畅。
(2) 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3) 检查站点的通讯系统,保证站点与远程监控中心的连接正常,数据传输正常;
(4) 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每周更换滤膜;
(5) 对颗粒物的采样纸带或滤膜进行检查,如纸带即将用尽,及时进行更换;
(6) 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分析仪进行零点及标点检查,如果漂移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进行手工校准。
(7) 在冬、夏季节应注意站点房室内外温差,若温差较大,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3、每月工作
(1)清洗PM2.5、PM10切割器,检查β法颗粒物分析仪仪器喷嘴、压环等部件,当出现AQI值大于等于200以上的重污染天气后,应在一周内清洗切割器;
(2)检查PM2.5、PM10分析仪、气态分析仪流量,如果超过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即时进行校准,检查仪器是否泄漏。校准和检查PM10及PM2.5分析仪的温度、气压和时钟;
(3)检查仪器显示数据和数据采集仪之间是否一致;
(4)每月度对仪器的数据进行备份。
4、每季度工作
(1) 至少清洗一次采样总管及采样风机;
(2) 对气态分析仪进行精密度检查。
(3) 检查PM2.5和PM10分析仪相对湿度、温度传感器和动态加热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4) 对PM10和PM2.5进行标准膜检查或K值检查,如果超过国家规范或说明书规定的限值,需要进行校准。
(5) 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单点检查,必要时校准。
5、每半年工作
(1) 对气态分析仪进行多点线性检查。
(2) 对动态校准仪流量进行20点检查,必要时校准。
(3) 采用检定有效期内的臭氧标准源对站点校准设备进行传递。
(4) 更换零气源净化剂和氧化剂,对零气性能进行检查;
(5) 检查氮氧化物分析仪钼炉转化率。
6、每年工作
(1)对仪器进行预防性维护,并更换相应的备件;
7、日常运行维护记录
建立子站维护档案,将子站的运行过程和运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归档管理。
8、其他
(1)每周更换的气态污染物用滤膜。
(2)每周制定下周工作计划。
(3)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子站每日6时~23时出现故障,在2小时之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通信线路、电力线路故障除外,但要及时与相应部门联系积极解决)。若仪器故障无法排除,须在24小时内提供并更换相应的备机,保证空气站正常运行。
(4)承担运维期间电力、网络费用。
2.3 监督考核要求
(一)监督管理
(1) 运维工作须满足《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7-2018)和《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HJ 818 -2018)的要求。
(2) 运维单位应承担监测数据的保密责任(签订保密协议),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数据、档案或有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否则,站有权终止合同。
(3) 运维期间出现调整数据、修改参数、改动设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有权终止运维合同。
(4) 运维期间,运维单位应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考核办法
对运维单位绩效每年考核一次。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站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单个站点数据有效性,监测数据获取率、数据质控合格率(以下简称“两率”)以及运行维护的内容。
数据捕获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数据质控合格率指考核时段内各监测项目实际获取的质控合格的小时值监测数据量总和除以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总和。
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 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2.1 两率及运行维护
符合数据有效性要求后,参照本部分执行。
(1)两率部分(70 分)
单站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高于90%(含)的,得70 分;80%(含)-90%的,得分为70×(数据质控合格率/90%)。
(2)运行维护部分(30 分)
运行维护部分每年由业主组织检查核实,核查内容包括日常运维任务完成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站房环境保障效果、采样系统维护效果、仪器日常维护效果、质量控制效果、通讯系统维护效果(数据上传发布情况)、人员与档案记录管理情况等。检查满分100 分,考核时运维得分=检查得分*0.3 分。详见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国家城市站运维绩效考核办法(暂行)。
(3)考核总分(100 分)
考核总分=两率得分+运维得分
2.2 运维费核算方法
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不予支付该站点当期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90(含)分以上的,支付该站点当期全额运维费;绩效考核总分在80(含)-90 分的,该站点当期运维费= (实际考核总分/100)×单站点当期全额运维费。
 
三、 其他要求
1、 企业荣誉、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加盖公章)包含不限于: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运维无违法犯罪等行为,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3、 提供运维服务方案;
4、 本项目运维设备主要包括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臭氧分析仪、PM10颗粒物分析仪、PM2.5颗粒物分析仪,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提供有上述设备的原厂(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厂家售后服务保障函。(提供原厂盖章的技术服务支持函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佐证);
5、 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点运维业绩证明材料;
6、 运维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项目运维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国家网环境空气监测运维技术人员考核合格证”。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和提交的材料
请有意向投标的机构于2024年5月20号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和询价文件提交至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地址:安庆市桐城市文昌街道西二路东侧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逾期未提供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物价局价格核算报价,最高限价16万元。
六、中标条件
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选取服务方。
七、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联系电话:0556-6134010               联 系 人:钱 承
            
安庆市桐城市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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