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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特种车培训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2023-JH02-F1018)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型特种车培训服务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3-JH02-F101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型特种车培训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H02-F1018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大客车及大型装备车培训机构
详见招标文件
位浙江省
合同签订后,由甲方确认培训时间,合同有效期3年,期间产生的每期培训费用单独结算。

2
吊车及叉车培训机构
详见招标文件
位浙江省

备注:1.投标人应拟制详细的培训计划,该计划必须完全响应培训需求,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所给清单中培训科目的数量和时间,清单中未列明的但投标人为满足项目需求认为必需的培训科目和时间也应注明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包1最高限价为122.5万元,包2最高限价42.5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单独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也可以对两包同时进行投标,两包可同时中标。
包1项目编号:2023-JH02-F1018(1),包2项目编号:2023-JH02-F1018(2)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包1年费用122.5万元;包2年费用42.5万元;
3.最高限价:包1年费用最高限价122.5万元;包2年费用最高限价42.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包1和包2一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为加快供应商资源统合和诚信管理,供应商参加我部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我部组织的采购活动。(投标现场提前通过互联网登入账号,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10月7日,每日上午08:00至 11: 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按包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意:任何供应商严禁通过互联网向我部提供保密资质证明文件,以上资质要求如涉及供应商保密资质信息,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17时前提交报名材料,一般会在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7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标书发售室。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的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一日(截止16:30止)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hwzcgb_hl@163.com。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由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判定。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采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花女士(标书咨询)王先生(票务及快递咨询)
办公电话:0574-87558641           0574-87558642
移动电话:13216628005              15658372690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季先生
办公电话:0574-87558866
 
采购机构:财务结算和物资采购供应中心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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