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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采购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采购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00-04666
项目名称: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采购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51,000.00
最高限价(元):1,651,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市政府集中办公区物业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理位置概况:
市政府集中办公区位于锦州市市府路六十八号
(二)服务范围
为锦州市市政府集中办公区提供物业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共用区域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的管理、保养及维修维护,及招标单位交办的其它物业服务工作。
二、基础物业服务技术规范和要求
(一)卫生保洁服务
人员素质
1、熟悉集中办公区的环境,熟悉本岗位职责范围、工作方法和流程,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技能,作业规范、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在走廊说话、走路、敲门声音要轻;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脱岗,按时上、下班,统一着装。
3、整理公共区域物品时,不得随意翻看文件、资料或其它刊物等,拾到其它物品时,要上报中心,不得随意处理;不准使用各单位的办公电话;发现遗弃的文字材料、资料、刊物等,要上交相关单位办公室或中心处理,不准私自出卖、赠送、收藏、遗弃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准向他人随意泄漏未经许可公开的各部门信息。
内务管理
保洁工具、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统一存放于指定的干燥场地,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标识清楚,存放不能有碍观瞻。机械性工具应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连接部位无异常、机油不发黑且无明显浑浊现象、动作无异音、操作灵敏,机身清洁;对长时间不使用的机械性工具要定期调试,以保持其工作灵敏性。
工作职责
1、负责所分管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2、负责室外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
3、完成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交办的临时工作。
公共设施清洁卫生
1、公共楼梯、消防安全通道、天台、天花板等公共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手每日擦抹一次,保持干净、无灰尘。灭火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日擦抹一次,表面干净、无灰尘、无污渍。
2、大厅、楼内、公共走廊等公共设施保持清洁、畅通,地面无积水、无纸屑烟头等,无蜘蛛网、无异味、无积尘,不得堆放杂物和占用。
3、门,目视表面无尘、无油迹、无污物、无明显手印、无水迹、无蜘蛛网、呈本色。
4、玻璃:
(1)距地面2米范围内,洁净光亮无积尘,窗框、窗台、金属件表面光亮、无灰尘、无污渍。
(2)距地面2米以外玻璃目视无积尘。
(3)通风窗侧视无明显灰尘、呈本色。
5、地面:
地面每日循环清扫、拖洗保洁;门厅、走廊地面、地毯、缓步台、地角线无尘土、烟头、纸屑、痰迹、拖布污痕
(1)需打蜡的地面光亮、显本色。
(2)大堂、门厅大理石、花岗石地面每月保养一次,保持材质原貌,干净、有光泽。
(3)瓷砖地面目视无明显污迹、灰尘、脚印。
(4)胶质地面无明显灰尘、污迹;办公场所蜡地光亮且无明显蜡印。
(5)水磨石地面目视无灰尘、污渍、胶迹。
(6)水泥地面目视无杂物、明显油迹、污迹。
(7)广场砖地面目视无杂物、杂草,无明显油迹、污迹、大面积乌龟纹及青苔。
(8)车道线、斑马线清晰、无明显油迹、污迹。
6、墙面
(1)涂料墙面无明显污迹、脚印。
(2)大理石贴瓷内墙面无污渍、外墙面无明显积尘。
(3)水泥墙面目视无蛛网、呈本色。
(4)不锈钢内墙面目视无指印、无油迹、光亮,不锈钢外墙面无积尘,呈本色。
7、电器设施、公共灯具无污迹,目视无灰尘、无蜘蛛网、无变形、无损缺。开关、插座、配电箱等无积尘、无明显污迹。
8、消防栓、消防箱、装饰物、宣传栏、标识牌、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无油迹、无污迹、无杂物、无蜘蛛网;所有设施表面基本呈本色。。
9、地毯目视无变色、霉变,不潮湿、无明显污迹,无沙、无泥、无虫。
10、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蜘蛛网、无异味、无水迹、无积尘。
11、停车场车行道、走道无污迹、无杂物、雨后无明显积水、无明显油迹,窨井、明沟内无杂物。
12、垃圾车清运车停放于指定点,车体干净,摆放整齐,干净无异味。
13、烟灰盅标志图案清晰,内置物(水、石、沙)保持清洁。
14、洗手间做到台面、镜面、洗手池、拖布池、隔板、墙面、地面无水迹、水渍,无残留垃圾、纸屑、烟头等;小便器、便池无污渍、无异味;无乱写乱画;金属饰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泽;墙壁表面干净,天花板无污溃、蛛网、风口或换气扇表面干净无积尘;门窗表面干净,窗台无灰尘;无水渍;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规范;废纸篓杂物超过2/3应及时清倒,卫生间内空气流通并且无明显异味。垃圾筒有盖,一天一清,经常巡视。垃圾每日早晚定时清理二次;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
15、电梯轿厢每日循环保洁(如有地毯每日换洗一次);操作板每日消毒一次;每半月对电梯门壁打蜡上光一次,表面光亮、无污迹;轿厢壁无浮尘,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电梯凹槽内无垃圾无杂物,按钮表面干净无印迹;不锈钢光亮无尘,轿厢内地面干净有光泽。无异味,通风性能良好。
16、保持集中办公区庭院和健身器材的卫生。地面、台阶不定期冲刷。道路、健身器材、地面、绿地每日循环清扫保洁;目视地面干净,地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一小时;明沟每日清扫一次,无杂物,无积水。每天随时保洁,及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块、残土、树叶等,垃圾日产日清日运。卫生清理、垃圾清运及时率达到100%。公共灯具、宣传栏等每日擦抹一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
环境消杀
1、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并有评估记录。
2、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品。
(二)水电维修
1、人员要求
(1)专业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
(2)上岗时佩戴统一标志,按需求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
(3)文明工作,训练有素,语言规范,认真负责。
2、水电维修
(1)公共雨、污水管道保证畅通无堵,每年至少疏通两次。
(2)保证水管、水龙头正常使用,无滴漏现象。
(3)泵房、配电间、低压间、各电表箱、配电箱及每层管线分线盒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每季度至少清洁一次;主要用电线路绝缘情况每半年测试一次,确保绝缘良好。
(4)变电所配电箱每年做好保养,无积尘,接头无松动现象。
(5)公共照明、指示灯具,开关要确保完好,院内照明灯、楼道灯、各房间内及会议室照明灯,亮灯率应达到100%。
3、变电所服务
(1)变电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负责按时巡视设备,作好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向值班长汇报。按时抄表并计算有功、无功电量,保证正确。
(3)负责正确填写各种记录,保管工具、仪表、器材、钥匙和备件,并应按值移交。
(4)做好所用交直流、二次回路熔丝检查、事故照明试验以及设备维护、清洁卫生和文明操作。
(三)门卫值班
门卫值守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包括:
1、主出入口应安排人员值班;
2、对办公楼(区域)来访人员进行通报、登记、证件检查等,登记证件,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域);
3、值班人员工作时着装统一、仪表整齐、操作规范、文明用语、礼貌服务,必要时引导来宾至电梯厅或指定区域;
4、凡遇市民群众上访,及时通知上级部门,做好劝说、劝阻、疏导工作,方法得体;对外来联系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和会客单,并与相关单位联系确认后方可进入。
(四)其他事项
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操作实施时消耗水电费用及大件维修费用由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或相关单位承担,物业服务中所需低值易耗品、清洁用品、用具、设备器材、物业管理办公费和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等均在招标费用中包含。
三、物业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要求(共59人):
(一)保洁员及更夫共40人 1.市政府大院28人,其中保洁班长1人,A座6人,B座7人,C座4人,D座1人,前后院外围6人,浴池1人,开水房1人,老干处1人。 2.统战部党派楼1人 3.信访局7人 4.医药大厦1人 5.妇联办公楼2人 6.农业办公楼1人
(二)维修维护人员共13人,其中普通电工4人,高压电工3人,暖通工6人
(三)更夫共5人 政府车队2人,统战部党派楼1人,医药大厦1人,农业办公楼1人
(四)垃圾清运员工1人
四、其他要求
1、物业服务公司设置专职主管,负责对承包项目、范围、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时与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联系。
2、物业服务公司需要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向甲方提供服务承诺(签合同之前)。
3、物业服务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工作响应机制和响应时限,对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项应由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4、按时保质完成甲方交办的特殊活动等其他突击性清洁保洁任务,所增加的工作量不另外计算费用。
5、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按月及时为在本项目服务的物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每年度第一次付款时须提供缴费相关材料。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派遣的物业人员依照法律和合同规定执行职责时,造成自身人身伤害和死亡的,由供应商按工伤待遇承担;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派遣的物业人员除因意外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伤亡的,以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过错责任划分标准,由责任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8、物业服务公司要充分了解工作性质、地点、范围、标准等情况,要实地勘察,不得以不太了解为由,拒绝提供服务或中途退出。
9、如物业服务公司存在未遵守国家相应法律规定要求的情况,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有权撤销合同。
10、项目报价包含每名派驻物业人员每天8小时以内工作报酬、社会统筹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管理费、税金。延长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加班报酬以实际发生为准,由采购人据实支付。如因现场任务出现调整,出现人员增加,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参照现行标准增加物业服务费:遇政策性变化和社会平均工资上调,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应据实上调支付物业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2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3、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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