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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达州市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2023年达州市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2栋340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RD2023(050)
项目名称:2023年达州市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要求,排污许可制衔接融合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等环保制度,是落实多项制度的载体,环境影响评价是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行政审批,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唯一的行政许可,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颁布,2021年3月1日全国执行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更加明确规定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同时也规定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排污许可的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审批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
为了确保排污许可证的规范核发和依证监管,通过技术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持,全面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及时规范核发排污许可证,按证实施监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方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方案》(川环办函〔2021〕243号)和《〈四川省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294号),完成2023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复核,可为进一步建立全市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源协同控制的管理模式提供有力支撑,并有效促进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效衔接,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环境统计、环境监测、企业环境信用等各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准确、来源统一、信息共享,“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全面实施,实现全市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二、服务内容
对8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复核,每家企业提交排污许可证审核意见并填写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表,并指导企业修改排污许可证。

工作类别

数量(个)

备注

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

12

(2023年新快发的):2023年1月-8月3日排污许可首次申请31家,其中:重点4家,简化27家。2023年1月-8月31日排污许可重新申请24家,其中:重点4家,简化20家。按前8月份的申请量,全年预计共新核发排污许可证84家,其中重点12家,简化62家。

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工作

72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了解国家和四川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法规、政策、标准,熟悉《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熟悉国家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指南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技术文件。
(2)供应商服务期间自行配备服务所需交通车辆、办公设备(如电脑、传真、打印机等),应有固定办公场所。
(3)供应商项目团队,负责管理政策、技术规范等解读、答疑。服务期间供应商项目团队成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在合同履行过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因供应商自身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供应商赔偿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采购人承担一切保密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触到和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数据、资料、文件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做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使用,不得对外发布和提供数据。
(6)项目实施期间如出现突发事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处理。
(7)成交供应商提供24小时(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技术咨询热线电话,保证及时应答采购人的相关技术咨询。
(8)成交供应商在向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或指导时,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0月31日完成项目履约验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履约地点:达州市
(三)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成交价的40%,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经采购人验收通过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成交价的60%。成交供应商申请拨付款项时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履约验收: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进行履约验收。
注:★号项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响应或应答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0月31日完成项目履约验收,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2栋3408号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将上述资料扫描,以XXX公司(公司全称)为文件夹或压缩包的名称,将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28751312@qq.com),报名费发至支付宝账号(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发出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2栋3408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2栋340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达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四川达州市达川区南滨路二段30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T2栋340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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