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灵川镇禾家铺村委朝阳村水库移民整村提升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804001 |
招标人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建设单位 | 灵川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代建单位(如有)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普通仓库及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其中新建2栋1层小型物流仓库,总用地面积15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24平方米(1#仓库建筑面积3564平方米,1#仓库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8424平方米,主要用于蔬菜冷藏;新建环村道路500平方米(长100米、宽50米),改建门楼一座,新增排污管(DN300波纹管)135米,成品宣传栏2个,改造树池3个,翻新健身器材3个,文化景墙立面改造墙面喷漆100平方米,新增小垃圾桶12个,大垃圾桶3个,新建垃圾收集点1个,新增太阳能路灯5个,新增景观矮篱笆600米及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嘉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总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谢敏(注册编号:桂245171864095;身份证号:431121********8420)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春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6082;身份证号:450326********121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桂林市农业科学院危旧房改建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57.51分,桂林市100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总价 | 6466241.49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李玲(注册编号:桂245202103064;身份证号:450881********7423)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范真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0504;身份证号:612324********2214)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平乐县中医医院综合业务用房、贺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八步三区改造项目供电小区子项目II期(正润.西城雅居)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9.73分,桂林市100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总价 | 6465640.66元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陈春莹(注册编号:桂245141544839;身份证号:450324********0726)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兴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7660;身份证号:452323********2238)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翻山底项目1#、2#、地下室、桂林市卫生学校雁山校区4#图书馆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6.1分,桂林市100分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