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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建威云招(http://jwyz.jsjwmgt.com:9001/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JW-C2022-0057
项目名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349.952918万元
采购需求: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改造工程,本工程位于南京玄武区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内,依据该片区的改造规划,将1号楼和2号楼改造为科企协同创新中心,并对照新功能,针对性地对1号楼和2号楼开展如下改造工作:屋架钢构件更换、屋面更换、内部装修、外立面出新、水电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的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二级建造师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司缴纳的近6个月(2022年5月-2022年10月)社保记录,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根据国家相关防疫需要,本项目实行线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纸质投标及开评标的形式,请各位响应人登录建威云招(http://jwyz.jsjwmgt.com:9001/web/)进行线上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购买(CA证书由“中招互连”APP提供,购买时请选择“建威云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采购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购买文件”进行采购文件的购买、在线支付、下载。
3、供应商报名时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扫描件、并上传供应商开票信息同时须注明专票/普票(供开发票使用,发票开标时领取),经代理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请将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并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1921095090@qq.com)。
4、报名费用:500元(磋商文件0元,平台服务费500)。
5、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5-83223415、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6、“建威云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咨询人:田工1381392728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做任何答复。
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公告媒体
(1)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供应商关注;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更正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本项目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式叁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通顺检查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8.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3)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钟灵街5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5楼
联系方式:025-83223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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