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城乡一体化数字政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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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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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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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宁陵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城乡一体化数字政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shangqi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商宁财采竞-2023-7 | |||||||||||||||
2、项目名称:宁陵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城乡一体化数字政府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164,928.00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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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排队叫号软件及设备、监控系统、精密空调、广播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售后服务,具体设备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供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7)质保期:自供货之日起1年; (8)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正版软件、自主创新及其他相关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可,2023年成立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认为满足该项要求:1.供应商的承诺书;2.设备购置发票或设备实物照片或设备租赁协议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 1月 1 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承诺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做在响应文件中)。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shangqiu.gov.cn)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报名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网上报名;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十二 (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9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席位十二 (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特别声明 1.1 在该项目谈判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1.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1.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1.4 成交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1、1.2、1.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1.4.2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对公告中“1、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宁陵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 |||||||||||||||
地址:宁陵县永乐北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3C座10楼201号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