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桥架、镀锌钢管、配电箱等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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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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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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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进行桥架、镀锌钢管、配电箱等采购询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1. 工程概况 :光明大厦锅炉房加固维修改造(改造为食堂)项目工程范围:光明大厦原二层改造工程,将原办公区域改造为餐厅,增加电动伸缩走廊;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2. 工程地点 :光明大厦(天山区建设路36号)。
3. 询比标的详情: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报价含:运费、制作费、安装费、试验费、检测费、材料费、及资料、税金等所有费用,货到现场,产品合格证随货同行。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完毕由项目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保期2年。
6.其他要求: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清单。
7.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