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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项目]大数据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消防检测单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大数据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消防检测单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大数据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消防检测单位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数据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消防检测单位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境内。

3、项目规模:大数据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消防检测单位服务项目,检测费用约90万。

4、项目内容:大数据集团年度零星项目消防检测单位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通风排烟阻火系统、同时协助招标人组织消防验收、资料报审、验收过程中的问题与矛盾协调,直至市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关验收合格证明书等,详细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具体检测服务内容根据招标人需求,招标人有权保留对服务内容适当增减的权利。

5、工期要求:暂定365日历天,具体接到招标人(监理)通知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服从具体工程建设的工期要求。(投标函中工期填写365日历天)

6、检测要求:本项目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国家及省市等现行的检测规范、标准和招标人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注:如中标人无部分专项检测项目的资质,需将相应的检测送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并获取检测报告,相关费用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登记的消防设施维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hhxf.119.gov.cn)网站查询截图为准),能够独立编制检测方案及检测报告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并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执业资格(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hhxf.119.gov.cn) 网站上查询截图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无。

4.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②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3.1、12.3.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③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④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注:因系统格式无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养老保险要求按本招标公告及文件约定的要求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5月21日9:00时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31.11.22:8099/)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元每标段。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1.231.11.22:8099/),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名称后操作按钮进入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1.2电子保函(保单)保证金缴纳方式:平台地址(http://js.etrading.cn:90/)或者访问会员系统询>>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内的跳转链接。保函开具详见保函平台登录页面操作手册。如遇保函开具问题的,请咨询现场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电子保函购买、发票、理赔、咨询等保函售前售后问题,请咨询专业客服电话:13851096525(请在法定工作时间拨打)。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电子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使用本单位基本户在电子保函系统完成电子保函的购买。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到相关保函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并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4)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 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5)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A)。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信用良好,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备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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