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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潘天寿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意见征询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人:宁海县潘天寿小学
二、项目编号:NH-TS2024-020
三、项目名称:宁海县潘天寿小学食堂建设项目
四、采购内容:宁海县潘天寿小学食堂建设项目(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公示时间:两个工作日
七、其他内容: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 称:宁海县潘天寿小学
地址:宁海县正学路20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宁海童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时代大道178号(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4-82533300
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574-65265612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
附件信息:
宁海县潘天寿小学食堂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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