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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合同编号:NMGZFCG-HT-2024-642529
二、合同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FCG-DDFW-2024-373168
四、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东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瑞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B座7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数量:1.0000; 1(项) ¥2,467,000.00 ¥2,467,000.00 一、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室内外保洁、绿化养护、工程维修、秩序维护、会议服务、餐厅服务、车队管理等。
二、物业管理日常要求及标准
(一)设备设施维护、运行、保养
1、日常养护维修
2、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3、供电系统运行管理
4、供暖系统运行管理
(二)卫生保洁
1、服务总要求
2、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3、公共卫生间保洁
4、外场保洁
(三)监控、保安、秩序维护管理
(四)绿化养护服务
(五)会议服务
(六)餐厅服务
(七)人员配置
在岗人员数量 (不少于53人):项目经理1人;综合主管1人;车队司机5 人;秩序维护员10人;保洁10人;会服、客服人员9人;工程维修人员5人、餐厅12人。
(八)费用界定
采购人负责费用
(1)特种设备及大型设备维保:如电梯、空调、智能系统、安全监
控系统学校委托专业服务公司进行维护。中标方负责建立运行检查制度并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保方维修,需定期检测和年检的设备督促维保方定期年检。
(2)消防器材的定期年检,灭火器的补压。
(3)生活水池的清洗及水质检查等费用。
(4)环卫垃圾处置费。
(5)办公、就餐场所,员工值班住宿用房。

合同金额: 2,467,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0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4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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