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创新区公共照明设施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紫琅公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创新区公共照明设施养护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创新区公共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2、服务内容: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3. 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规模:约197万元;
5、服务期限:南通创新区公共照明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后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印章。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自有以下设备:
8、拟派本项目的巡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巡查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巡查人员名单(格式自拟)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0、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3日9 时30分
地点: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江苏海审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年度合同价的 5% 。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2022年12月2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创新区公共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2、服务内容: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3. 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规模:约197万元;
5、服务期限:南通创新区公共照明设施养护项目服务期为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后予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并加盖印章。
特别提醒: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自有以下设备: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路灯高空作业车 | 辆 | 1 | 升降高度不低于15米、带随车吊功能 |
发电机 | 台 | 1 | 功率不低于5千瓦 |
照度计 | 个 | 1 | |
接地电阻测试仪 | 台 | 1 | |
钳式电流表 | 个 | 1 | |
万用表 | 个 | 1 | |
巡查车(机动车) | 辆 | 2 | |
巡查车(电瓶车) | 辆 | 3 | |
运输卡车 | 辆 | 1 | |
以上工具设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机动车(含路灯高空作业车、巡查车(机动车)、运输卡车)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车辆行驶证车主须为投标供应商。 ②除机动车(含路灯高空作业车、巡查车(机动车)、运输卡车)外,其余均需提供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购买方名称必须是投标供应商,不得是个人或其他企业。 ③以上照明设施养护作业所必须的工具为本项目最低配置,投标时须提供所有设备清单(各设备数量不得低于上表数量,格式自拟)及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中标后,以上工具设备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8、拟派本项目的巡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巡查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须提供拟派本项目巡查人员名单(格式自拟)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0、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3日9 时30分
地点: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江苏海审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年度合同价的 5% 。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通市紫琅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源兴路与滨水路交叉口往东150米 | 地 址 | 南通市星城路299号创源科技园3号楼501室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 | 孙杰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15962955750 |
| | 邮 箱 | 644639294@qq.com |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