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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蜀路嘉翔建材有限公司沥青、稳定碎石拌合站项目环评文件的拟批复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四川蜀路嘉翔建材有限公司
沥青、稳定碎石拌合站项目环评文件的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四川蜀路嘉翔建材有限公司沥青、稳定碎石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13日-5月17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沥青、稳定碎石拌合站项目
2、建设地点:绵阳市三台县石安镇清泉村七、八组,新德镇红军村五组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四川蜀路嘉翔建材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兴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为配合三台县五里梁片区基础设施二期项目的建设,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四川蜀路嘉翔建材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石安镇清泉村七、八组,新德镇红军村五组采矿用地1.9047公顷拟建设“沥青、稳定碎石拌合站项目”。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沥青混合料生产线和稳定混凝土层生产线,年产沥青混合料10万吨和稳定混凝土20万吨。本项目属于临时工程,项目服务期为4年(建设1年,生产3年),待生产工作结束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土地恢复。
7、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还有一部分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自雨水冲刷泥土地面、弃土弃渣等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罐车拉至果林施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以作为场区扬尘抑制洒水,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使用沉淀池回用不外排;降尘喷雾按全部挥发考虑;烟气冷却水循环水排至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50m3初期雨水池隔油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果林施肥。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等。施工扬尘通过作业区设置围挡,堆土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扬尘严重时加大洒水频率等方式进行控制;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禁止使用不能达标排放的机械设,设计合理的施工流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合理操作,严格控制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等方式进行控制。
营运期:矿粉装卸料呼吸粉尘:筒仓内矿粉装卸采用螺旋输送机,管道密闭,输送不产生粉尘,仅装卸时产生粉尘,筒仓机上方设置呼吸孔+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1#烘干滚筒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除尘系统(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2#烘干滚筒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1#烘干滚筒燃烧废气一起经除尘系统(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厂内运输粉尘:清洗车辆抑尘,厂内道路洒水降尘;原料区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所在厂房三面围挡,设顶棚,喷雾抑尘;堆场粉尘:堆场三面围挡,设顶棚,喷雾抑尘;铣刨料破碎筛分粉尘:破碎筛分一体机位于铣刨料原料仓,料仓三面围挡,设顶棚,喷雾降尘;上料(斗)粉尘:料斗均位于钢架厂房内,喷雾抑尘;冷料烘干粉尘:烘干筒密闭,产生的粉尘负压抽吸,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1)排放;热料振动粉尘:振动仓密闭,产生的粉尘负压抽吸,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呼吸粉尘:仓顶呼吸孔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仓顶除尘器出口排放;清仓涮锅粉尘:在搅拌缸和卸料口处负压抽吸,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沥青搅拌缸搅拌、卸料废气:产生的沥青烟在搅拌缸和卸料口处负压抽吸,经烘干筒燃烧器二次燃烧+重力除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1)排放;铣刨料加热废气:产生的沥青烟在2#烘干筒处负压抽吸,经烘干筒燃烧器二次燃烧+重力除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沥青罐加热废气:风机收集后经过冷凝回收,未回收部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15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弃土石方以及各种砂石、砖头碎料、钢筋头等,施工过程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多余的部分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处。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沉淀池产生的沉渣经自然干化后,交由附近砖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以及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工程建设期间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
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的面积和堆放量,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加强管理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营运期:建设单位制定土地土地恢复方案,土地恢复施工工期7.5年,土地恢复方向为采矿用地,第一阶段工作内容为:对损毁土地进行地表状况监测、土地损毁情况监测,进行清理工程,表土回填、场地平整,第二阶段内容为:对用地区域进行监测和管护。
(6)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风险类型为沥青、导热油、废机油发生泄漏,可能造成水体、土壤等污染。全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巡检和管理重点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环境风险较小。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沥青、稳定碎石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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